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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523-2024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esticide industr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4-10-26 发布 2024-12-01 实施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工业企业、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适用于本标准。 农药工业企业、生产设施和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修订了《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08),适用范围由杂环类农药工业扩大为所有农药工业,相应调整了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控制要求,完善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规定,并增加了与排污许可管理相衔接的监测、评价规定。 本标准是农药工业企业、生产设施和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4年10月2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的农药工业企业、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农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农药工业企业、生产设施和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1889 水质 苯胺类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6 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2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HJ/T 51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HJ/T 6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32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20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484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5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486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HJ 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 488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0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50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HJ 503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_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87 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01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HJ 621 水质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9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8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HJ 659 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7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86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700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16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4 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76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810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23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 HJ 824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 825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914 水质 百草枯和杀草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98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 HJ 1067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1069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卵法 HJ 1072 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1147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82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HJ 1189 水质 28 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14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HJ 122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24 号) 《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办[2003]95 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 pesticide 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3.2 农药工业 pesticide industry GB/T 4754—2017 中规定的农药制造工业(C263),包括化学农药制造(C2631)和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C2632)。农药制造过程包括农药中间体制造、原药制造、制剂加工与复配。常见农药中间体品种见附录 A。 3.3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concentrated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为两家及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其他由两家及两家以上排污单位共用的污水处理设施等。 3.4 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concentrated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for pesticide industry 专门为两家及两家以上农药工业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5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农药工业企业、生产设施,以及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6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农药工业或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3.7 直接排放 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8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9 有机磷类农药 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s 含有磷有机衍生物(主要为磷酸酯类或硫代磷酸酯类)化学结构的农药,包括草甘膦、辛硫磷、毒死蜱、丙溴磷、乐果、马拉硫磷、二嗪磷、草铵膦、乙酰甲胺磷、三唑磷、异稻瘟净、稻丰散、敌敌畏、敌百虫、氧乐果等。 3.10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pyrethroid pesticides 仿效天然除虫菊化学结构的合成农药,包括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甲氰菊酯、氰戊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联苯菊酯、烯丙菊酯、胺菊酯、丙炔菊酯、氯菊酯、苯醚菊酯等。 3.11 有机硫类农药 organosulfur pesticides 含有硫有机化学结构的农药,包括代森系列、沙蚕毒素系列、福美类等。 3.12 三酮类农药 triketone pesticides 含有三酮化学结构的农药,包括硝磺草酮、硝草酮、双环硝草酮等。 3.13 苯氧羧酸类农药 phenoxy acid pesticides 含有苯氧羧酸化学结构的农药。主要包括两个系列:一是以2,4-二氯酚为本体的系列,如2,4-二氯苯氧乙酸(2,4-滴)、2,4-二氯苯氧丙酸(2,4-滴P)、2,4-二氯苯氧丁酸(2,4-滴B);二是以邻甲酚为本体的系列,如2甲4氯酸(MCPA)、2甲4氯丙酸(MCPP)、2甲4氯丁酸(MCPB)。 3.14 磺酰脲类农药 sulfonylurea pesticides 含有芳香基、磺酰脲桥和杂环三部分化学结构的农药,包括苄嘧磺隆、氯磺隆、苯磺隆、甲磺隆、氯嘧磺隆、烟嘧磺隆、吡嘧磺隆、胺苯磺隆、醚苯磺隆、噻吩磺隆、甲嘧磺隆、醚磺隆、单嘧磺隆和乙氧磺隆等。 3.15 酰胺类农药 amide pesticides 含有氯乙酰胺化学结构的农药,包括甲草胺、乙草胺、丁草胺、丙草胺、异丙草胺及异丙甲草胺等。 3.16 有机氯类农药 organochlorine pesticides 含有有机氯元素的农药,包括百菌清等。 3.17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carbamate pesticides 含有氨基甲酸酯衍生物化学结构的农药。包括如下系列:萘基氨基甲酸酯类,如甲萘威;苯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异丙威;氨基甲酸肟酯类,如涕灭威;杂环甲基氨基甲酸酯类,如克百威等。 3.18 生物类农药 biological pesticides 作为农药用途的生物活体及其生理活性物质。包括生物化学农药(信息素、激素、天然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天然昆虫生长调节剂、酶)、微生物农药(细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动物等)、农用抗生素、植物源农药(有效成分来源于植物体的农药)、天敌生物(商业化的具有防治有害生物的生物活体,微生物农药除外)等。 3.19 杂环类农药 heterocyclic pesticides 分子结构中含有杂环,且不属于3.9—3.18中所列类别的农药。包括吡虫啉、三唑酮、多菌灵、百草 3.20 综合毒性 whole effluent toxicity 根据水生生物或微生物毒性测试评估表征的水的毒性,即通过淡水、海水和混合区的标准化微生物、植物、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的测试评估得出的水的急性或慢性毒性。 3.21 稀释倍数 dilution ratio 原水样占稀释后水样总体积分数的倒数,一般用 DD 来表示。例如,水样未稀释,则稀释倍数 D=1D=1;取 250250 mL 水样稀释至 10001000 mL(即体积分数为 25%25\%),则稀释倍数 D=4D=4。 3.22 最低无效应稀释倍数 lowest ineffective dilution; LID 测试中不产生测试效应的最低稀释倍数,本标准指不少于 90%90\% 的斑马鱼卵存活时水样的最低稀释倍数。 3.23 污染雨水 polluted rainwater 农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区域内地面径流的污染物浓度高于本标准规定的直接排放限值的雨水。 3.24 排水量 effluent volume 企业或生产设施向其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污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水(含生产工艺污水、污染雨水、厂区生活污水、冷却污水、厂区锅炉排水等)。 3.25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排水量上限值。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新建企业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现有企业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表 1 和表 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 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污染物项目适用范围排放限值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7)
序号污染物项目适用范围直接排放间接排放(1)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7)
1pH值所有排污单位6.0~9.0企业污水总排放口
2色度(稀释倍数)所有排污单位3064企业污水总排放口
3悬浮物所有排污单位50400企业污水总排放口
4生化需氧量(BOD5)所有排污单位20350企业污水总排放口
5化学需氧量(CODCr)生物类农药排污单位80500企业污水总排放口
5其他排污单位100企业污水总排放口
6总有机碳(TOC)所有排污单位40200企业污水总排放口
7氨氮所有排污单位1545企业污水总排放口
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续)
单位:mg/L(pH值、色度、斑马鱼卵急性毒性除外)
序号污染物项目适用范围排放限值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7)
------------------
序号污染物项目适用范围直接排放间接排放(1)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7)
8总氮所有排污单位3570
9总磷所有排污单位18
10全盐量含原药或中间体生产的排污单位10 000(2)3 000(3)/6 000(4)
11氟化物相关排污单位(5)1020
12硫化物相关排污单位(5)1.01.0
13总铜相关排污单位(5)0.52.0
14总锌相关排污单位(5)2.05.0
15总锰相关排污单位(5)2.05.0
16挥发酚相关排污单位(5)0.51.0
17总氰化物相关排污单位(5)0.50.5
18可吸附有机卤素(AOX)(以Cl计)相关排污单位(5)1.08.0
19甲醛相关排污单位(5)1.05.0
20氯苯相关排污单位(5)0.21.0
21硝基苯类(总量)相关排污单位(5)2.05.0
22苯胺类(总量)相关排污单位(5)1.05.0
23吡啶相关排污单位(5)2.04.0
24相关排污单位(5)0.10.5
25甲苯相关排污单位(5)0.10.5
26二甲苯(总量)相关排污单位(5)0.41.0
27乙苯相关排污单位(5)0.41.0
28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表2所列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表2所列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29斑马鱼卵急性毒性(稀释倍数)(6)含原药生产的排污单位及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6
注:(1)新建含原药生产的企业自2024年12月1日起,废水不得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含原药生产的企业自2026年12月1日起,废水经评估允许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除全盐量指标执行本表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外,其他指标应达到本表规定的直接排放限值。新建其他农药生产企业自2024年12月1日起,现有其他农药生产企业自2026年12月1日起,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应达到本表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
当企业污水排向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时,第1-27项指标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协商确定间接排放限值,未协商的指标执行本表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
当企业污水排向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时,第1-10项指标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协商确定间接排放限值,未协商的指标及第11-27项指标执行本表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
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续)
单位:mg/L(pH值、色度、斑马鱼卵急性毒性除外)
序号污染物项目适用范围排放限值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7)
------------------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1)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7)
无论企业直接排放还是间接排放,第28项“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均执行“表2所列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适用于向河湖等地表水体排放的情形(不适用于排入海洋及入海河口)。 (3)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情形。 (4)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情形。 (5)相关排污单位应根据附录B执行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对于未列入附录B的农药品种,应根据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体和代谢产物等,从第11—28项指标中筛选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筛选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执行,具体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同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方式进行确认。 (6)综合毒性表征指标,以最低无效应稀释倍数来表示,在26°C±1°C的条件下培养48h,不少于90%的斑马鱼卵存活时水样的最低稀释倍数。 (7)莠去津的排放监控位置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无论企业直接排放还是间接排放,第28项“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均执行“表2所列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适用于向河湖等地表水体排放的情形(不适用于排入海洋及入海河口)。 (3)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情形。 (4)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情形。 (5)相关排污单位应根据附录B执行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对于未列入附录B的农药品种,应根据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体和代谢产物等,从第11—28项指标中筛选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筛选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执行,具体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同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方式进行确认。 (6)综合毒性表征指标,以最低无效应稀释倍数来表示,在26°C±1°C的条件下培养48h,不少于90%的斑马鱼卵存活时水样的最低稀释倍数。 (7)莠去津的排放监控位置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无论企业直接排放还是间接排放,第28项“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均执行“表2所列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适用于向河湖等地表水体排放的情形(不适用于排入海洋及入海河口)。 (3)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情形。 (4)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情形。 (5)相关排污单位应根据附录B执行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对于未列入附录B的农药品种,应根据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体和代谢产物等,从第11—28项指标中筛选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筛选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执行,具体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同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方式进行确认。 (6)综合毒性表征指标,以最低无效应稀释倍数来表示,在26°C±1°C的条件下培养48h,不少于90%的斑马鱼卵存活时水样的最低稀释倍数。 (7)莠去津的排放监控位置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无论企业直接排放还是间接排放,第28项“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均执行“表2所列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适用于向河湖等地表水体排放的情形(不适用于排入海洋及入海河口)。 (3)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情形。 (4)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情形。 (5)相关排污单位应根据附录B执行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对于未列入附录B的农药品种,应根据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体和代谢产物等,从第11—28项指标中筛选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筛选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执行,具体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同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方式进行确认。 (6)综合毒性表征指标,以最低无效应稀释倍数来表示,在26°C±1°C的条件下培养48h,不少于90%的斑马鱼卵存活时水样的最低稀释倍数。 (7)莠去津的排放监控位置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无论企业直接排放还是间接排放,第28项“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均执行“表2所列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适用于向河湖等地表水体排放的情形(不适用于排入海洋及入海河口)。 (3)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情形。 (4)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情形。 (5)相关排污单位应根据附录B执行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对于未列入附录B的农药品种,应根据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体和代谢产物等,从第11—28项指标中筛选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筛选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执行,具体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同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方式进行确认。 (6)综合毒性表征指标,以最低无效应稀释倍数来表示,在26°C±1°C的条件下培养48h,不少于90%的斑马鱼卵存活时水样的最低稀释倍数。 (7)莠去津的排放监控位置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无论企业直接排放还是间接排放,第28项“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均执行“表2所列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适用于向河湖等地表水体排放的情形(不适用于排入海洋及入海河口)。 (3)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情形。 (4)适用于向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情形。 (5)相关排污单位应根据附录B执行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对于未列入附录B的农药品种,应根据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中间体和代谢产物等,从第11—28项指标中筛选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筛选的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执行,具体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同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方式进行确认。 (6)综合毒性表征指标,以最低无效应稀释倍数来表示,在26°C±1°C的条件下培养48h,不少于90%的斑马鱼卵存活时水样的最低稀释倍数。 (7)莠去津的排放监控位置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表2 农药活性成分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
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
1乐果0.1
2马拉硫磷0.25
3百草枯0.03
4莠去津3.0
表3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m<sup>3/t原药
序号农药类别产品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1)(2)
------------
1有机磷类农药草甘膦甘氨酸法—亚磷酸二甲酯合成+草甘膦合成25
1有机磷类农药IDA法-二乙醇胺氧化还原法双甘膦工艺+草甘膦合成15
1有机磷类农药IDA法-亚氨基二乙腈碱解双甘膦工艺+草甘膦合成50
2草铵膦30
3辛硫磷20
表3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续)
单位:m3/t 原药
序号农药类别产品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1)(2)
------------
4有机磷类农药毒死蜱20
5有机磷类农药敌敌畏20
6有机磷类农药丙溴磷20
7有机磷类农药敌百虫20
8有机磷类农药氧乐果20
9有机磷类农药乐果20
10有机磷类农药马拉硫磷20
11有机磷类农药乙酰甲胺磷20
12有机磷类农药三唑磷20
13异稻瘟净20
14稻丰散20
15二嗪磷20
16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氯氰菊酯10
17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氯氟氰菊酯35
18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烯丙菊酯40
19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氰戊菊酯40
20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甲氰菊酯40
21有机硫类农药代森类15
22有机硫类农药沙蚕毒素类20
23三酮类农药硝磺草酮40
24苯氧羧酸类农药苯氧羧酸类35
25磺酰脲类农药磺酰脲类(半合成)35
26酰胺类农药酰胺类30
27有机氯类农药百菌清5
28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灭多威15
29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克百威10
30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异丙威、仲丁威及其他氨基甲酸酯类5
31生物类农药阿维菌素700
32生物类农药赤霉酸400
33生物类农药井冈霉素400
34生物类农药苏云金杆菌100
表3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续)
序号农药类别产品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1)(2)
------------
35杂环类农药氟虫腈100
36杂环类农药百草枯20
37杂环类农药吡虫啉50
38杂环类农药三唑酮30
39杂环类农药多菌灵60
40杂环类农药莠去津30
注:(1)本表中基准排水量对应的生产过程指从基础原料开始生产农药产品,而非从中间体开始生产,磺酰脲类农药除外。
(2)涉及多个产品生产的,按各产品基准排水量与其实际产量占总产量比例的乘积之和计算总基准排水量。
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公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C_{\text{基}} = \frac{Q_{\text{总}}}{\sum Y_i Q_{i\text{基}}} \times C_{\text{实}} $$ ……………………(1) 式中: $C_{\text{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mg/L; $Q_{\text{总}}$——实测排水总量,m<sup>3</sup>; $Y_i$——第i种产品产量,t原药; $Q_{i\text{基}}$——第i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sup>3</sup>/t原药; $C_{\text{实}}$——实测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若 $Q_{\text{总}}$ 与 $\sum Y_i Q_{i\text{基}}$ 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表 4 水污染物分析方法标准 |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方法标准名称 | 方法标准编号 | | --- | --- | --- | --- | | 1 | pH值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 HJ 1147 | | 2 | 色度 |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 HJ 1182 | | 3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 GB/T 11901 | | 4 | 生化需氧量(BOD5)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 HJ 505 | | 5 | 化学需氧量(CODCr)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 HJ 828 | | 5 | |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 HJ/T 70 | | 5 | |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 HJ/T 132 | | 6 | 总有机碳(TOC) |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 HJ 501 | | 7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 HJ 195 | | 7 |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 | | 7 |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HJ 536 | | 7 |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 HJ 537 | | 7 |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HJ 665 | | 7 |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HJ 666 | | 8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 HJ 199 | | 8 |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6 | | 8 |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HJ 667 | | 8 |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HJ 668 | | 9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铬酸铵分光光度法 | GB/T 11893 | | 9 | |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HJ 670 | | 9 |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HJ 671 | | 10 | 全盐量 |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 HJ/T 51 | | 11 | 氟化物 |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 GB/T 7484 | | 11 | |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 HJ 487 | | 11 | |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488 | 表4 水污染物分析方法标准(续) |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方法标准名称 | 方法标准编号 | | --- | --- | --- | --- | | 12 | 硫化物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HJ 1226 | | 12 | 硫化物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 HJ/T 60 | | 12 | 硫化物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 HJ 200 | | 12 | 硫化物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HJ 824 | | 13 | 总铜 |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75 | | 13 | 总铜 |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 HJ 485 | | 13 | 总铜 |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 HJ 486 | | 13 | 总铜 |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HJ 700 | | 13 | 总铜 |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HJ 776 | | 14 | 总锌 |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75 | | 14 | 总锌 |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HJ 700 | | 14 | 总锌 |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HJ 776 | | 15 | 总锰 | 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 GB/T 11906 | | 15 | 总锰 |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1911 | | 15 | 总锰 |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HJ 700 | | 15 | 总锰 |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HJ 776 | | 16 | 挥发酚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 HJ 502 | | 16 | 挥发酚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HJ 503 | | 16 | 挥发酚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HJ 825 | | 17 | 总氰化物 |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 HJ 484 | | 17 | 总氰化物 | 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 | HJ 659 | | 17 | 总氰化物 |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 | HJ 823 | | 18 |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 |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 HJ 1214 | | 19 | 甲醛 |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HJ 601 | | 20 | 氯苯 | 水质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HJ 621 | | 20 | 氯苯 |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639 | | 20 | 氯苯 |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810 | | 21 | 硝基苯类 |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 HJ 648 | | 21 | 硝基苯类 |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716 | | 22 | 苯胺类 |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 GB/T 11889 | | 23 | 吡啶 | 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 HJ 1072 | 表4 水污染物分析方法标准(续) |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方法标准名称 | 方法标准编号 | | --- | --- | --- | --- | | 24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 HJ 1067 | | 24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639 | | 24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 HJ 686 | | 24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810 | | 25 | 乐果、马拉硫磷 |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GB/T 13192 | | | | 水质 28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HJ 1189 | | 26 | 百草枯 | 水质 百草枯和杀草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 HJ 914 | | 27 | 莠去津 | 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HJ 587 | | 27 | 莠去津 | 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HJ 754 | | 28 | 斑马鱼卵急性毒性 |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卵法 | HJ 1069 | (资料性) 常见农药中间体品种 表A.1 常见农药生产对应的中间体 | 序号 | 农药类别 | 主要产品 | 中间体名称 | | --- | --- | --- | --- | | 1 | 有机磷类农药 | 草甘膦、敌百虫 | 亚磷酸二甲酯 | | 2 | 有机磷类农药 | 草甘膦 | N-(膦酰基甲基)亚氨基二乙酸(双甘膦) | | 3 | 有机磷类农药 | 辛硫磷、毒死蜱 | O,O-二乙基硫代磷酰氯(乙基氯化物) | | 4 | 有机磷类农药 | 毒死蜱、甲基毒死蜱 | 3,5,6-三氯吡啶-2-醇钠盐(三氯吡啶醇钠) | | 5 | 有机磷类农药 | 草铵膦 | 甲基亚磷酸二乙酯 | | 6 |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 拟除虫菊酯类产品 | 3,3-二甲基-4-戊烯酸甲酯(荧亭酸甲酯) | | 7 |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 溴氰菊酯、氰戊菊酯、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 | 间苯氧基苯甲醛(醚醛) | | 8 | 苯氧羧酸类农药 | 2,4-D | 2,4-二氯苯酚 | | 9 | 苯氧羧酸类农药 | 麦草畏 | 2,5-二氯苯酚 | | 10 | 磺酰脲类农药 | 苄嘧磺隆、烟嘧磺隆、吡嘧磺隆 |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嘧啶胺) | | 11 | 磺酰脲类农药 | 烟嘧磺隆 | N,N-二甲基-2-氨基磺酰基-3-吡啶甲酰胺(烟嘧磺胺) | | 12 | 磺酰脲类农药 | 苯磺隆、甲磺隆、氯磺隆 | 2-氨基-4-甲氧基-6-甲基-1,3,5-三嗪 | | 13 | 酰胺类农药 | 乙草胺、异丙甲草胺、异丙草胺 | 2-甲基-6-二乙基苯胺(MEA) | | 14 | 酰胺类农药 | 甲草胺、丁草胺、丙草胺 | 2-6-二乙基苯胺(DEA) | | 15 | 有机氯类农药 | 百菌清 | 1,3-苯二甲腈(间苯二甲腈) | | 16 |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 克百威、异丙威、仲丁威 | 甲基异氰酸酯 | | 17 | 杂环类农药 | 吡虫啉 | 2-氯-5-氯甲基吡啶、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咪唑烷) | | 18 | 杂环类农药 | 三唑酮 | 1,2,4-三氮唑 | | 19 | 杂环类农药 | 莠去津 | 2,4,6-三氯-1,3,5-三嗪(三聚氯氰) | | 20 | 杂环类农药 | 多菌灵 | 1,2-苯二胺(邻苯二胺) | (规范性) 常见农药生产品种对应的特征污染物 表 B.1 常见农药生产品种对应的特征污染物 | 序号 | 农药类别 | 产品 | 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1 | 有机磷类农药 | 草甘膦(含双甘膦) | AOX、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 | 有机磷类农药 | 辛硫磷 | 硫化物、总氰化物、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3 | 有机磷类农药 | 毒死蜱 | 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4 | 有机磷类农药 | 丙溴磷 | 挥发酚、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5 | 有机磷类农药 | 乐果 | 乐果、硫化物、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6 | 有机磷类农药 | 马拉硫磷 | 马拉硫磷、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7 | 有机磷类农药 | 二嗪磷 | 总氰化物、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8 | 有机磷类农药 | 草铵膦 | 总氰化物、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9 | 有机磷类农药 | 乙酰甲胺磷 | 硫化物、挥发酚、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0 | 有机磷类农药 | 三唑磷 | 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1 | 有机磷类农药 | 异稻瘟净 | 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2 | 有机磷类农药 | 稻丰散 | 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3 | 有机磷类农药 | 敌敌畏 | 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4 | 有机磷类农药 | 敌百虫 | 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5 | 有机磷类农药 | 氧乐果 | 硫化物、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6 |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 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烯丙菊酯、氰戊菊酯、甲氧菊酯等 | 总氰化物、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7 | 有机硫类农药 | 代森类 | 总锰、总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8 | | 沙蚕毒素系列 | 总氰化物、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19 | 三酮类农药 | 硝磺草酮 | 总氰化物、AOX、硝基苯类、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0 | 苯氧羧酸类农药 | 2,4-滴系列 | 挥发酚、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 | 2甲4氯系列 | 挥发酚、AOX、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1 | 磺酰脲类农药 | 甲磺隆、氯磺隆、苄嘧磺隆、氯嘧磺隆等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2 | 酰胺类农药 | 甲草胺、乙草胺、丁草胺等 | 甲醛、苯胺类、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3 | 有机氯类农药 | 百菌清 | 总氰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表 B.1 常见农药生产品种对应的特征污染物(续) | 序号 | 农药类别 | 产品 | 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24 |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 灭多威 | 硫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5 |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 克百威 | 挥发酚、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6 |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 异丙威、仲丁威及其他 | 挥发酚、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7 | 生物类农药 | 阿维菌素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8 | 生物类农药 | 赤霉酸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29 | 生物类农药 | 井冈霉素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30 | 生物类农药 | 苏云金杆菌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31 | 杂环类农药 | 氟虫腈 | 氯化物、总氰化物、AOX、甲醛、苯胺类、氯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32 | 杂环类农药 | 百草枯 | 百草枯、总氰化物、吡啶、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33 | 杂环类农药 | 吡虫啉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34 | 杂环类农药 | 三唑酮 | 挥发酚、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35 | 杂环类农药 | 多菌灵 | 苯胺类、硝基苯类、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36 | 杂环类农药 | 莠去津 | 莠去津、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 | 37 | 制剂或分装 | | 对应的原药活性成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铜(铜制剂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