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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6169-2005

部分代替 GB 16169—1996,GB/T 4569—1996,GB 16169—2000,GB 4569—2000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100062 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 版权专有 违者必究 印数 1—3000 字数 53 千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标准名称、编号及实施日期如下:

  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8352.3—2005,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2.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1340—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3.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476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6169—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4569—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GB 18352.2—2001)
  7.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761.4—93)
  8. 汽车曲轴箱排放物测量方法及限值(GB 11340—89)
  9.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761.3—93)
  10.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的测量 收集法(GB 14763—93)
  1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GB 16169—1996)
  1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测量方法(GB/T 4569—1996)
  13. 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GB 16169—2000)
  14. 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GB 4569—2000) 特此公告。 2005年4月5日 前言 ......................................................................................................................................................... iv 本标准修改采用 ECE R9《关于三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41《关于两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63《关于轻便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97/24/EC C9《关于摩托车噪声核准的补充规定》修订。 本标准与 ECE R9《关于三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41《关于两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63《关于轻便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97/24/EC C9《关于摩托车噪声核准的补充规定》的一致性程度为部分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汉语习惯对两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进行了统一的格式编排;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定置噪声测量方法部分纳入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 本标准代替 GB 16169—1996 中的加速行驶噪声限值部分和 GB/T 4569—1996 中的加速行驶噪声测量方法部分。 本标准与 GB 16169—1996 和 GB/T 4569—199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分类依据的发动机排量进行了调整;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按设计最高车速进行了分类;对三轮车辆的噪声限值单独列出;同时提出了生产一致性检查要求。 ——对背景噪声提出了修正内容; ——测量的取值要求发生了变化; ——规定了装有纤维吸声材料的排气消声系统要求; ——规定了噪声测量的试验路面要求,等同采用了 ISO 10844:1994《声学 测量道路车辆噪声用试验路面的规定》中的规定,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第四次修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467—85、GB 4569—84、GB/T 4569—1996、GB 16169—1996、GB 4569—2000、GB 16169—2000。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 年 4 月 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GB 5467—85、GB 4569—84、GB/T 4569—1996、GB 16169—1996、GB 4569—2000、GB 16169—2000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赛车除外)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537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 GB/T 6003.1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15173 声校准器 ISO 2599:1983 铁矿石 磷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 ISO 10534.1:1996 声学 吸声系数和阻抗的测定 阻抗管法 ISO 10844:1994 声学 测量道路车辆噪声用试验路面的规定 型式核准试验指对生产企业制造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新车型按型式核准规定进行的试验。 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指对型式核准试验合格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车型的成批生产车辆按生产一致性检查规定进行的试验。 背景噪声指受试车辆噪声不存在时周围环境的噪声(包括风噪声)。 排气消声系统指控制由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排气产生的噪声所必须的整套组合件。 本标准使用下列符号。 VhV_h:发动机排量; S:发动机最大功率转速; NAN_A:受试车辆接近加速始端线(AA'线)时发动机的稳定转速; VmV_m:受试车辆的设计最高车速; VAV_A:受试车辆接近加速始端线(AA'线)时的稳定车速。 如果满足了第5章规定的技术要求,该车型将得到型式核准机关的批准。 摩扽数型式核准试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见表1,轻便摩扽数型式核准试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见表2。 表1 摩扽数型式核准试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 | 发动机排量(VhV_h)ml | 噪声限值/dB (A) | 噪声限值/dB (A) | 噪声限值/dB (A) | 噪声限值/dB (A) | | --- | --- | --- | --- | --- | | 发动机排量(VhV_h)ml | 第一阶段2005年7月1日前 | 第二阶段2005年7月1日起 | 两轮摩托车 | 三轮摩托车 | | >50>5080\leqslant 80 | 77 | 75 | | | | >80>80175\leqslant 175 | 80 | 77 | | 80 | | >175>175 | 82 | 80 | | | 表2 轻便摩扽数型式核准试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 | 设计最高车速(VmV_m)(km/h) | 噪声限值/dB (A) | 噪声限值/dB (A) | 噪声限值/dB (A) | 噪声限值/dB (A) | | --- | --- | --- | --- | --- | | 设计最高车速(VmV_m)(km/h) | 第一阶段2005年7月1日前 | 第二阶段2005年7月1日起 | 两轮轻便摩托车 | 三轮轻便摩托车 | | >25>2550\leqslant 50 | 73 | 71 | | 76 | | 25\leqslant 25 | 70 | 66 | | 76 | 各阶段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的实施日期与型式核准试验相同,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比型式核准试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高1 dB (A),并且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的实测噪声值不得高于型式核准试验的实测噪声值加3 dB (A)。 装有纤维吸声材料排气消声系统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应符合附录A(规范性附录)的要求。 准声级计。在没有再做任何调整的条件下,如果后一次校准读数相对前一次校准读数的差值对1型声级计来说超过0.5 dB(A),则认为前一次校准后的测量结果无效。校准时的读数应按测量要求分别记录在附录C(资料性附录)的表格中。 应使用专用的车速测量仪器和发动机转速表,其要求应符合GB/T 5378的规定。 风速仪、大气压力计和温度计应符合GB/T 5378的规定。

--> --> 图1 行驶噪声测量场地、测量区域及传声器布置 7.1.1.1 测量场地的声场条件为:在场地测量区域的中心O点放置一个无指向的小声源时,以O点为球心的半球面上各个方向的声级偏差不超过±1 dB(A)。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认为测量场地达到了这一声场条件: a) 在以O点为基点、半径为50 m的范围内没有大的声反射物,如:建筑物、围栏、树木、岩石、桥梁、停放的车辆等。 b) 测量场地表面由混凝土、沥青或类似的坚实材料构成,场地应基本水平、平整、表面干燥,应无雪、高草、尘土或类似的吸声物覆盖。 7.1.1.2 通过测量区域的试验跑道应有100 m以上的平直混凝土或沥青路面,路面纵向坡度不大于1%,跑道路面纹理不应导致过大的轮胎噪声。从第二实施阶段起试验路面应达到附录B(规范性附录)的要求。 7.1.1.3 试验时除测量人员及驾驶员外,在测量区域内不应有其他人员站立。测量人员应站在不致影响声级计读数的位置。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且风速不大于3 m/s的气候条件下进行。测量时应排除阵风对声级计读数的影响。 测量过程中,背景噪声(A 计权声级)至少应比受试摩托车噪声低 10 dB(A)。如果背景噪声与受试摩托车噪声之差在 10~16 dB(A)之间,受试摩托车噪声测量值应减去图 2 所示的修正值。

--> --> 图 2 背景噪声影响的修正 7.4.1.1 行驶挡位选择 7.4.1.1.1 装有手(脚)动变速器的两轮轻便摩托车 应选接近 AA′线时符合 NA1/2SN_A \geqslant 1/2S 的条件的最高挡。 7.4.1.1.2 装有自动变速器的两轮轻便摩托车 装有自动变速装置的轻便摩托车按照 7.4.1.2 的要求进行测量。 7.4.1.2 接近 AA′线的速度 如果 Vm>30V_m > 30 km/h,取 VA=30V_A = 30 km/h; 如果 Vm30V_m \leqslant 30 km/h,取 VA=VmV_A = V_m。 7.4.2.1 装有手(脚)动变速器的两轮摩托车 7.4.2.1.1 行驶挡位选择 a) 受试车变速器前进挡位为 4 个或 4 个以下,用第二挡测量。 b) 受试车变速器前进挡位为 5 个或 5 个以上 VhV_h 小于或等于 175 ml 时,只用第三挡测量; VhV_h 大于 175 ml 时,分别用第二挡和第三挡测量,以两个挡位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c)以上 a)、b)当用第二挡测量,受试车到达 BB′线时,如果此时发动机的转速超过 S,则分别改用第三挡,并以这一测量值作为测量结果。 7.4.2.1.2 接近 AA′线的速度 受试车接近 AA′线时的 VAV_A 为: 3/4S 所对应的车速,如果此车速超过 50 km/h,则取 VA=50V_A = 50 km/h。 7.4.2.2 无手(脚)动选挡装置的自动变速器的两轮摩托车 受试车接近 AA′线时的速度 VAV_A 为: 7.4.2.3 装有手(脚)动选挡装置的自动变速器的两轮摩托车 7.4.2.3.1 行驶挡位选择: 如果受试车装有 X 个前进挡的手(脚)动选挡装置,应选用最高挡位,不包括外部的低挡位(例如强制换低挡)。如果在通过 AA′线后,出现自动换低挡,则测量无效,应改用“最高减 1”挡位进行测试,必要时,用“最高减 2”挡位重新测试,直到找到不发生自动换低挡时的最高挡位(不是用强制换低挡)。以该挡位的测量结果作为噪声测量值。 7.4.2.3.2 接近 AA′线的速度: 受试车接近 AA′线时的 VAV_A 为: 3/4S 所对应的车速,如果此车速超过 50 km/h,则取 VA=50V_A = 50 km/h。 当按 VAV_A 为 50 km/h 试验时,若选挡装置自动下移到第一挡,则取 VAV_A 为 60 km/h,以避免跳低挡。 7.4.3.1 装有手(脚)动变速器的三轮摩托车 7.4.3.1.1 行驶挡位选择: a)受试车变速器前进挡位为 4 个或 4 个以下,用第二挡测量。 b)受试车变速器前进挡位为 5 个或 5 个以上,用第三挡测量。 c)以上用第二挡、第三挡测量,受试车到达 BB′线时,如果此时发动机的转速超过 S,则分别改用第三挡、第四挡测量,并以这一测量值作为测量结果。但不应选择超速挡。如果受试车变速器有两种不同传动比挡位的驱动装置,应选择受试车能达到 VmV_m 的装置。 7.4.3.1.2 接近 AA′线的速度: 受试车接近 AA′线时的速度 VAV_A 取为:

NA=3/4SNA=3/4 限速器允许发出的发动机最大转速VA=50 km/hN_A = 3/4S \\ N_A = 3/4 \text{ 限速器允许发出的发动机最大转速} \\ V_A = 50 \text{ km/h}

以上三者中的最低车速。 7.4.3.2 无变速器的三轮摩托车 受试车接近 AA′线时的速度 VAV_A 按 7.4.3.1.2 的要求确定。 7.4.3.3 装有自动变速器的三轮摩托车: 7.4.3.3.1 行驶挡位选择 受试车应选择产生最高平均加速度的选挡装置前进挡位。不应选择用于刹车、驻车或类似缓慢移动的选挡装置挡位。 7.4.3.3.2 接近 AA′线的速度: 受试车接近 AA′线时的速度 VAV_A 取为:

VA=3/4VmVA=50 km/hV_A = 3/4V_m \\ V_A = 50 \text{ km/h}

两者中的较低车速。 受试车应以 7.4 规定的挡位和稳定车速并使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尽可能沿着 CC′线驶向 AA′线,接近 AA′线时受试车发动机转速和车速的允许误差为±3%。当受试车的前端到达 AA′线时,应将节气门尽快全部打开,并保持在全开位置。当受试车的尾端通过 BB′线时,应将节气门尽快关闭至怠速状态。 将测量数据和结果、测量条件、受试车及测量仪器的技术参数等填写在附录 C(资料性附录)的表格中。如果有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填写在“其他说明”栏中。 (规范性附录) 装有纤维吸声材料的排气消声系统的要求 a) 将纤维吸声材料放置在炉中加热至 650 °C±5 °C,保温 4 h,纤维的平均长度、直径或密度应不减少。 b) 在 650 °C±5 °C的炉中加热 1h 后,按 ISO 2599:1983 的规定进行试验,至少应有 98%的材料留在符合 GB/T 6003.1 规定的筛孔孔径为 250 \mum 的筛内。 c) 在 90 °C±5 °C下,纤维吸声材料用下述成分合成的液体浸泡 24 h,其质量损失不得大于 10.5 %。 每 1L 含氢溴酸(HBr)80.91 g(1个当量浓度)的溶液 10 ml 每 1L 含硫酸(H₂SO₄)49.04g(1个当量浓度)的溶液 10 ml 加蒸馏水至 1 000 ml 注:纤维吸声材料称重前,必须用蒸馏水冲洗,并在 105 °C下干燥 1 h。 A.3.3.1 持续道路行驶调节: A.3.3.1.1 受试摩托车行驶最短距离按表 A1 确定;受试轻便摩托车行驶最短距离按表 A2 确定。

发动机排量(Vₕ)/ml行驶距离/km行驶距离/km
发动机排量(Vₕ)/ml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80≤2504 000
>80 且≤175>250 且≤5006 000
>175>5008 000
表 A1 摩托车持续道路行驶的最短距离
受试车行驶距离/km
------
两轮轻便摩托车2 000
三轮轻便摩托车4 000
表 A2 轻便摩托车持续道路行驶的最短距离
A.3.3.1.2 持续道路循环的 50%±10%在城市行驶时进行,其余为长距离高速行驶。也可以由一相应的试验跑道程序代替。
A.3.3.1.3 持续道路循环的两种速度工况至少交替 6 次。
A.3.3.1.4 全部试验程序至少停车 10 次,每次停车至少冷却 3 h。
A.3.3.2 脉冲调节
A.3.3.2.1 排气消声系统或其部件应安装在受试车或发动机上。前一种情况,受试车安装在底盘
测功机上;后一种情况,发动机安装在试验台架上。
试验装置如图 A1 所示,安装在排气消声系统出口处。也可以采用提供等效结果的其他装置。
A.3.3.2.2 试验装置由一个速动阀调节,使排气气流中断和恢复交替 2500 次。
A.3.3.2.3 当在试验装置进气口凸缘下游至少 100mm 处测得的排气背压为 35~40 kPa 时,开启速动阀阀门。如果由于发动机特性不能得到这一数值,则当排气背压达到相当于发动机停机前测得的最大值的 90% 时,开启阀门。当这一背压与阀门开启时的稳定值相差不大于 10% 时,关闭阀门。
A.3.3.2.4 按 A.3.3.2.3 的要求计算排气延续时间,并调节延时开关。
A.3.3.2.5 发动机转速为 3/4S。
A.3.3.2.6 测功机指示的功率必须是发动机转速为 3/4S 时油门全开功率的 50%。
A.3.3.2.7 试验时堵塞排气消声系统的泄污孔。
A.3.3.2.8 整个试验应在 48h 内完成。如有必要,每 1h 应有一段冷却时间。
A.3.3.3 试验台架调节:
A.3.3.3.1 排气消声系统应安装在为受试车设计的发动机上,并将发动机安装在试验台架上。
A.3.3.3.2 调节过程由规定的台架试验循环次数组成,摩托车发动机的台架循环次数见表 A3;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的台架循环次数见表 A4。
发动机排量(VhV_h) / ml循环次数循环次数
---------
发动机排量(VhV_h) / ml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80≤2506
>80 且≤175>250 且≤5009
>175>50012
表 A3 摩托车发动机试验台架调节循环次数
受试车循环次数循环次数
---------
受试车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
两轮轻便摩托车3
三轮轻便摩托车6
表 A4 轻便摩托车发动机试验台架调节循环次数
A.3.3.3.3 每一台架试验循环后,至少应停机 6 h。
A.3.3.3.4 每一台架试验循环由 6 个阶段组成,各阶段的摩托车发动机工况及运行时间见表 A5;各阶段的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工况及运行时间见表 A6。
A.3.3.3.5 如果制造厂有要求,可以在调节过程中对发动机和消声器进行冷却,以保证在距离排气出口不超过 100mm 处一点测量,对摩托车测得的温度不高于该车以 110km/h 车速行驶或在最高挡时发动机转速为 3/4S 时测得的温度;对轻便摩托车测得的温度不高于该车在最高挡时发动机转速为 3/4S 时测得的温度。发动机转速或受试车车速的测量误差在±3%以内。
阶段工况时间
---------
阶段工况单位
1怠速min
2在 3/4S 时 1/4 负荷min
3在 3/4S 时 1/2 负荷min
4在 3/4S 时 全负荷min
5在 S 时 1/2 负荷min
6在 S 时 1/4 负荷min
总 时间总 时间h
表 A5 摩托车发动机试验台架调节循环工况
表 A6 轻便摩托车发动机试验台架调节循环工况
阶段工况时间
---------
1怠速min
2在3/4S时 1/4负荷min
3在3/4S时 1/2负荷min
4在3/4S时 全负荷min
5在S时 1/2负荷min
6在S时 1/4负荷min
总 时间总 时间h
①连接试车用排气消声系统后部的进气口凸缘或套管;②手动调节阀;③最大容积40L、填充时间不小于1s的补偿箱;④工作范围5~250kPa的压力开关;⑤延迟开关;⑥脉动计数器;⑦速动阀,例如一直径为60mm的排气制动阀,由一个在400kPa时的输出力为120N气动缸控制。开启和关闭的响应时间均不超过0.5s;⑧抽气装置;⑨软管;⑩压力表
图A.1 脉动调节用试验装置
(规范性附录)
噪声测量试验路面的要求
本附录以 ISO 10844:1994 的主要内容为基础,规定了试验路面铺筑的技术要求以及应达到的物理特性及其测量方法。
本附录采用下列定义。
空隙率是指路面混凝土中集料之间的孔隙体积占混凝土总体积的百分率,以 VcV_c 表示。这些孔隙或者相互连通(闭孔隙)或者与周围大气相通(开孔隙)。试验路面的空隙率是根据采得的芯样由下式确定的:
Vc=(1ρA/ρR)×100%V_c = (1 - \rho_A / \rho_R) \times 100\%

式中:ρA\rho_A——芯样的表观密度; ρR\rho_R——芯样的最大理论密度。 其中表观密度 ρA\rho_A 是由下式确定的:

ρA=m/V\rho_A = m / V

式中:mm——由试验路面采得的芯样质量; VV——该芯样的体积,不包括路表开口孔隙的空气体积。 最大理论密度 ρR\rho_R 是根据每个芯样中所包含的结合料质量和体积、集料的质量和体积的测得量确定的,由下式给出:

ρR=mB+mAVB+VA\rho_R = \frac{m_B + m_A}{V_B + V_A}

式中:mBm_B——结合料的质量; mAm_A——填料的质量; VBV_B——结合料的体积; VAV_A——填料的体积。 吸声系数是指路面材料吸收入射声波强度与入射声波强度的比例,以 α\alpha 表示:

α=未反射声强/总的入射声强\alpha = \text{未反射声强} / \text{总的入射声强}

一般来说,吸声系数取决于声波的频率和入射角。本标准规定的吸声系数对应的声波频率范围是 400~1600Hz,且垂直入射。 路表构造深度是指一定面积路表面上凹凸不平的开口空隙的平均深度,以 MTD(mm)表示。也就是铺在该路面上充满开口空隙所需的一层很细的特殊规格玻璃球砂的平均厚度,这层球砂的上表面是与路面峰突相切的平面。 如果测得的路表构造深度和空隙率或吸声系数满足下列要求,并且也满足 B.3.2 的设计要求,则可认为该路面符合本附录的要求。 铺筑后试验路面混凝土的空隙率应满足:Vc8%V_c \leq 8\%,测量方法见 B. 4.1。 B. 2.2 吸声系数 如果该路面不能满足空隙率的要求,则吸声系数必须满足 a0.10a \leq 0.10 的要求。其测量方法见 B. 4.2。 注:尽管道路建设者对空隙率更为熟悉,但最相关的特性还是吸声系数。然而吸声系数只是当空隙率不能满足要求时才测量。因为空隙率的测量和相关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仅仅依据空隙率的测量就可能错误地否定某些路面。 B. 2.3 路表构造深度 按体积法测得的平均路表构造深度应满足:MTD 0.4\geq 0.4mm。测量方法见 B. 4.3。 B. 2.4 路面均匀性 要保证试验区内的路面的路表构造深度和空隙率尽可能均匀。 注:应注意如果碾压效果在某些区域不一样,路表构造就会不同,也会不平整。 B. 2.5 检查周期 为了检查这种路面是否一直符合本附录规定的路表构造深度、空隙率或吸声系数的要求,要按下列时间间隔进行周期性路面检查: a)对于空隙率或吸声系数: 当路面是新铺筑好的,检查一次。如果新路面满足要求,就不需要再进行周期性检查。如果新路面不满足要求,也可以过一段时间进行检查,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路面空隙会被堵塞而变得密实。 b)对于路表构造深度: 当路面是新铺筑好的,检查一次。当开始进行噪声试验时(注意:应在铺筑后的 4 周以后进行)检查一次。以后每年检查一次。 B. 3 试验路面的设计 B. 3.1 面积 试验场地如图 1 所示,该图中所示的阴影区域是用规定材料并由机械铺筑和压实的最小区域。在设计试验跑道时,至少应保证摩托车试验中行驶的区域是用规定路面材料铺筑的,并有安全行驶所需的边缘。要求跑道的宽度至少是 3m,跑道的长度在 AA′线和 BB′线处至少延长 10m。 B. 3.2 路面的设计和准备 B. 3.2.1 基本设计要求 测验路面应满足下列四项设计要求: B. 3.2.1.1 应用粘稠沥青混凝土; B. 3.2.1.2 最大碎石子的尺寸应是 8mm(允许范围 6.3~10mm); B. 3.2.1.3 磨耗层厚度应 30\geq 30mm; B. 3.2.1.4 铺路面的沥青应是一定针入度级的未改性沥青。 B. 3.2.2 设计指南: 图 B1 所示是沥青混合料中石子级配曲线。这些曲线会给出理想的特性,作为路面铺筑者的指南。此外,为了获得理想的路表构造和耐久性,表 B1 给出了一些标准值。级配曲线用下式来表达:

P=100(d/dmax)1/2P = 100 (d / d_{max})^{1/2}

(B5) 式中:PP——通过率,%(质量分数); dd——正方形筛孔尺寸,mm; dmax=8d_{max} = 8mm 对应于平均曲线; dmax=10d_{max} = 10mm 对应于允差下限曲线; dmax=6.3d_{max} = 6.3mm 对应于允差上限曲线。 表 B1 设计标准值 图 B1 沥青混合料中石子级配曲线

目标值目标值目标值
按混合料总质量计按石子质量计允 差
石子质量(正方形筛孔尺寸 d>2d > 2mm)47.6%50.5%±5%
砂质量(0.0630.063mm<dd22mm)38.0%40.2%±5%
填料质量(d0.063d \leq 0.063mm)8.8%9.3%±2%
沥青质量5.8%±0.5%
最大石子尺寸/mm86.3~10
沥青针入度见 B.3.2.2.f
石料磨光值(PSV)>50
压实度,相对于马歇尔压实度98%
除了上述以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砂的成分(正方形筛孔尺寸大于 0.063mm 且小于 2mm)应包括不超过 55%的天然砂和至少 45%的破碎砂;
b)按最高的道路建设标准要求,基层和底基层应保证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平整度;
c)石子应是破碎的(100%的破碎面),并且应是高硬度的石料;
d)混合料所用的石子应清洗干净;
e)路面上不应额外添加任何石子;
f)沥青的针入度(用 PEN 表示)应为 40~60、60~80 甚至 80~100,取决于当地的气候条件。如果与一般惯例一致,则尽可能使用针入度较低(硬度高)的沥青。
g)在碾压之前应选择合适的混合料温度,以便下一次碾压就可达到所要求的空隙率。为了提高满足 B.2.1~B.2.4 技术要求的可能性,应研究分析压实的程度,不仅要研究选择恰当的混合料温度,还要研究碾压通过的恰当次数以及选择合适的碾压机械。
B. 4 测量方法
B. 4.1 空隙率的测量
为了进行本项测量,必须在 AA′线和 BB′线之间(见图 1)的试验区间中至少 4 个均布的位置上取得已铺路面的芯样。为了避免在轮辙上引起不均匀性和不平整,芯样应取自轮辙附近,而不应取在其上。应在轮辙附近至少取两个芯样,在轮辙和两个传声器之间大致中间的位置各取一个芯样。
如果怀疑均匀性的条件不能满足(见 B. 2.4),应在试验区内其他地方再取样。
应测量每个芯样的空隙率,然后求所有芯样的平均值,并与 B. 2.1 的要求比较。此外,不能有任何一个芯样的空隙率大于 10%。要提醒试验路面的铺筑者,在管路或电线加热的试验区可能因取样而产生的问题。这些装置的安装必须仔细设计,避开将来取样的位置。建议留一些尺寸大约 200mm×300mm 的区域不装管路或电线,或使其装设得深一些,以便从路面铺筑层取样时不会被损坏。
B. 4.2 吸声系数的测量
吸声系数(垂直入射)应用阻抗管测量,其方法按 ISO 10534.1:1996 的规定。
关于取样的测量,与空隙率的测量(见 B. 4.1)一样。吸声系数测量的频率范围是 400~800Hz 和 800~1 600Hz(至少应按 1/3 倍频程的中心频率)。应测出这两个频率范围的最大值。然后,把所有芯样的测量结果进行平均,以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B. 4.3 路表构造深度的测量
应在试验跑道的轮辙上均布的 10 个位置进行路表构造深度测量,取平均后与规定的最小深度作比较。测量方法详见 ISO 10844:1994 中附件 A 的规定。
B. 5 随时间的稳定性和维护
B. 5.1 老化的影响
与任何其他路面一样,在铺筑完成后 6~12 个月的期间内,在试验路面上测得的轮胎/路面噪声级可能稍有增加。该路面应在铺成后的 4 周以后达到所要求的特性。这种老化对于载货车噪声的影响一般要小于对小客车的影响。路面随时间的稳定性主要取决于车辆在该路面上行驶的压光、压实程度,应按 B. 2.5 的规定周期地检查。
B. 5.2 路面的维护
那些显著降低有效路表构造深度的松散石砾或尘土应当除去。在冬季结冰的地方,不得用盐来防止结冰。盐可能暂时地、也可能永久地改变路面特性而引起噪声增加。
B. 5.3 重铺试验区域路面
如果有必要就应重铺试验区域的路面。如果试验跑道(图 1 所示宽度 3m)以外的试验区域满足了空隙率或吸声系数的要求,则没有必要对其重铺。
B. 6 关于试验路面以及噪声试验的报告
B. 6.1 试验路面的报告应包括:
B. 6.1.1 试验跑道的位置;
B. 6.1.2 沥青的类型、针入度、石子类型、混凝土的最大理论密度(DRD_R)、取自试验跑道的芯样所确定的磨耗层厚度和级配曲线;
B. 6.1.3 压实方法(碾压机械类型、碾子质量和碾压次数);
B. 6.1.4 路面铺筑期间混合料的温度,环境气温和风速;
B. 6.1.5 路面铺筑日期和承包人;
B. 6.1.6 所有的或最近的测试结果,包括:
B. 6.1.6.1 每个芯样的空隙率;
B. 6.1.6.2 测量空隙率的取样位置;
B. 6.1.6.3 每个芯样的吸声系数(如果已测得),说明每个芯样和每个频率范围的测量结果以及总的平均值;
B. 6.1.6.4 测量吸声系数的取样位置;
B. 6.1.6.5 路表构造深度,包括测量次数和标准偏差;
B. 6.1.6.6 负责进行 B.6.1.6.1~B.6.1.6.5 测试的机构和所用的仪器设备型式;
B. 6.1.6.7 进行测试的日期和从试验跑道上取样的日期。
B. 6.2 在该路面上进行的摩托车噪声试验报告
在摩托车噪声试验报告中,应说明该路面是否满足了本附录的所有要求,并应注明所引用的路面测试报告。此报告应符合 B.6.1 的规定,有证实路面符合要求的测量结果。

(资料性附录) 加速行驶噪声测量记录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面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气温/°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速/(m/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试车:制造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最高车速/(km/h)__________ 最终传动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排量/m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大功率/kW__________ 最大功率转速/(r/min)__________ 变速器: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速器:型式__________________ 前进挡位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气消声系统:制造厂__________ 排气消声系统:制造厂__________ 纤维吸声材料________有/无__________ 轮胎:规格前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轮胎:规格前轮__________________ 后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气压/kPa前轮__________ 后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气压/kPa前轮__________ 后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级计: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准确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仪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量前校准值__________ 测量后校准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定校准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校准器: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准确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仪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速测量装置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转速表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C1

挡位传声器位置次数发动机转速/(r/min)或车速/(km/h)发动机转速/(r/min)或车速/(km/h)测量值/dB(A)平均值/dB(A)背景噪声/dB(A)备注
挡位传声器位置次数入线出线测量值/dB(A)平均值/dB(A)背景噪声/dB(A)备注
左侧1
左侧2
左侧右侧1
左侧右侧2
左侧1
左侧2
左侧右侧1
左侧右侧2
加速行驶最大噪声级______________dB(A)
测量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驾驶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路面的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