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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T-610-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610—2016 代替 HJ 610—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 groundwater environment (发布稿)

2016-01-07 发布 2016-01-07 实施 环境保护部 发布

前言 .................................................................................................................. ii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止地下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补充和规范了相关术语和定义; ——调整地下水水流场和地下水位为调查内容;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定依据;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方法; ——修改简化了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要求; ——强化并明确了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相关要求; ——删除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编写的要求; ——增加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章节; ——修订了附录,补充了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提出。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月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月7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50934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HJ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5.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DZ/T 0290 地下水水质标准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3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下水 groundwater 地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重力水。

3.2 水文地质条件 hydrogeological condition 地下水埋藏和分布、含水介质和含水构造等条件的总称。 3.3 包气带 vadose zone 地面与地下水面之间与大气相通的,含有气体的地带。

3.4 饱水带 saturated zone 地下水面以下,岩层的空隙全部被水充满的地带。

3.5 潜水 phreatic water 地面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6 承压水 confined water 充满于上下两个相对隔水层间的具有承压性质的地下水。

3.7 地下水补给区 groundwater recharge zone 含水层出露或接近地表接受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等入渗补给的地区。

3.8 地下水排泄区 groundwater discharge zone 含水层的地下水向外部排泄的范围。

3.9 地下水径流区 groundwater runoff zone 含水层的地下水从补给区至排泄区的流经范围。

3.1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进入输水管网送达用户的且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不小于1 000人)的现用、备用和规划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

3.11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 distribut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供水小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小于1 000人)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3.12 地下水环境现状值 current value of groundwater quality 建设项目实施前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值。

3.13 地下水污染对照值 control value of groundwater contamination 调查评价区内有历史记录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或调查评价区内受人类活动影响程度较小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

3.14

地下水污染 groundwater contamination 人为原因直接导致地下水化学、物理、生物性质改变,使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现象。

3.15

正常状况 normal condition 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均达到设计要求条件下的运行状况。如防渗系统的防渗能力达到了设计要求,防渗系统完好,验收合格。

3.16

非正常状况 unnormal condition 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因系统老化、腐蚀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保护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的运行状况。

3.17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protected target of groundwater environment 潜水含水层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详见附录A。I 类、II 类、III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本标准,I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相应评价工作,基本任务包括: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阶段、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和结论阶段。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 收集相关资料、了解项目工程概况

现场踏勘 初步工程分析

识别环境影响、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

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

满足评价及预测要求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一级评价 二级评价 三级评价

数值法 数值法或解析法 解析法或类比预测分析

模型概化 参数确定 预测情景设定 预测因子选定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

给出评价结论、完成评价工作

图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搜集和分析国家和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以及评价重点。

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

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

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给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6.2.1.1 根据附录A确定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6.2.1.2 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

表1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6.2.2.1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

表2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I类项目I类项目I类项目II类项目I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III类项目III类项目
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6.2.2.2 对于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洞穴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人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地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2划分评价工作等级。 6.2.2.3 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时,各场地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开展评价工作。 6.2.2.4 线性工程应根据所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场(如输油站、泵站、加油站、机务段、服务站等)位置进行分段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数据,当已有资料和数据不能满足评价工作 要求时,应开展相应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的补充调查,必要时进行勘察试验。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参照 HJ 25.1 执行。

8.2.2.1 建设项目(除线性工程外)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查表法和自定义法确定。

当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且所掌握的资料能够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应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当不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查表法确定。当计算或查表范围超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时,应以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为宜。

a)公式计算法

L=αKIT/neL = \alpha \cdot K \cdot I \cdot T / n_e

式中:LL——下游迁移距离,m; α\alpha——变化系数,α1\alpha \geq 1,一般取2; KK——渗透系数,m/d,常见渗透系数见附录B 表B.1; II——水力坡度,量纲为1; T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 d; nen_e——有效孔隙度,量纲为1。

采用该方法时应包含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所得的调查评价范围如图2所示。 注:虚线表示等水位线;空心箭头表示地下水流向; 场地上游距离根据评价需求确定,场地两侧不小于 L/2。

图 2 调查评价范围示意图

b)查表法 参照表 3。

表 3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表

评价工作等级调查评价面积/km2备注
一级≥20应包括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必要时适当扩大范围
二级6~20应包括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必要时适当扩大范围
三级≤6应包括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必要时适当扩大范围

c)自定义法 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须说明理由。

8.2.2.2 线性工程应以工程边界两侧分别向外延伸 200 m 作为调查评价范围;穿越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时,调查评价范围应至少包含水源保护区;线性工程站场的调查评价范围确定参照 8.2.2.1。

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开展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a)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 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 c)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分布及垂向渗透系数等; d)含水层岩性、分布、结构、厚度、埋藏条件、渗透性、富水程度等;隔水层(弱透水层)的岩性、厚度、渗透性等; e)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径排条件; f)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地下水化学类型; g)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 h)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 i)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 j)地下水环境现状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 场地范围内应重点调查 c)。

8.3.2.1 调查评价区内具有与建设项目产生或排放同种特征因子的地下水污染源。

8.3.2.2 对于一级、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对包气带进行分层取样,一般在 0~20cm 埋深范围内取一个样品,其他取样深度应根据污染源特征和包气带岩性、结构特征等确定,并说明理由。样品进行浸溶试验,测试分析浸溶液成分。

8.3.3.1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应通过对地下水水质、水位的监测,掌握或了解调查评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地下水流场,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提供基础资料。

8.3.3.2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参照 HJ 25.2 执行。

8.3.3.3 现状监测点的布设原则

a)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点采用控制性布点与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布设原则。监测点应主要布设在建设项目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地下水污染源以及对于确定边界条件有控制意义的地点。当现有监测点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监测深度要求时,应布设新的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现状监测井的布设应兼顾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 b)监测层位应包括潜水含水层、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 c)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以不小于相应评价级别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的 2 倍为宜; d)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具体要求: 1)监测点布设应尽可能靠近建设项目场地或主体工程,监测点数应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2)一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 7 个,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 35 个。原则上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均不得少于 1 个,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 3 个; 3)二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 5 个,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 24 个。原则上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均不得少于 1 个,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 2 个; 4)三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3个,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1~2个。原则上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及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不得少于1个; e)管道型岩溶区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地下水现状监测点应视情况确定,并说明布设理由; f)在包气带厚度超过100m的地区或监测井较难布置的基岩山区,当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无法满足d)要求时,可视情况调整数量,并说明调整理由。一般情况下,该类地区一级、二级评价项目应至少设置3个监测点,三级评价项目可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监测点。

8.3.3.4 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取样要求

a)应根据特征因子在地下水中的迁移特性选取适当的取样方法; b)一般情况下,只取一个水质样品,取样点深度宜在地下水位以下1.0m左右; c)建设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且特征因子为DNAPLs(重质非水相液体)时,应至少在含水层底部取一个样品。

8.3.3.5 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

a)检测分析地下水中K^+、Na^+、Ca^{2+}、Mg^{2+}、CO_3^{2-}、HCO_3^-、Cl^-、SO_4^{2-}的浓度; b)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原则上应包括两类: 1)基本水质因子以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以及背景值超标的水质因子为基础,可根据区域地下水水质状况、污染源状况适当调整; 2)特征因子根据5.3.2的识别结果确定,可根据区域地下水水质状况、污染源状况适当调整。

8.3.3.6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要求

a)水位监测频率要求 1)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应至少开展一期地下水水位监测;若无上述资料,应依据表4开展水位监测; 2)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可不再开展地下水水位现状监测;若无上述资料,应依据表4开展水位监测; 3)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期的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不再进行地下水水位现状监测;若无上述资料,应依据表4开展水位监测; b)基本水质因子的水质监测频率应参照表4,若掌握近3年至少一期水质监测数据,基本水质因子可在评价期补充开展一期现状监测;特征因子在评价期内应至少开展一期现状监测; c)在包气带厚度超过100m的评价区或监测井较难布置的基岩山区,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期的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不进行地下水水位、水质现状监测;若无上述资料,至少开展一期现状水位、水质监测。 表4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参照表

分布区评价等级水位监测频率水位监测频率水位监测频率水质监测频率水质监测频率水质监测频率
分布区评价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
山前冲(洪)积枯平丰枯丰一期枯丰一期
滨海(含填海区)二期a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
其他平原区枯丰一期一期一期一期
黄土地区枯平丰一期一期二期一期一期
沙漠地区枯丰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
丘陵山区枯丰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
岩溶裂隙枯丰一期一期枯丰一期一期
岩溶管道二期一期一期二期一期一期一期

a “二期”的间隔有明显水位变化,其变化幅度接近年内变幅。

8.3.3.7 地下水样品采集与现场测定

a) 地下水样品应采用自动式采样泵或人工活塞闭合式与敞口式定深采样器进行采集; b) 样品采集前,应先测量井孔地下水水位(或地下水位埋深)并做好记录,然后采用潜水泵或离心泵对采样井(孔)进行全井孔清洗,抽汲的水量不得小于3倍的井筒水(量)体积; c) 地下水水质样品的管理、分析化验和质量控制按照HJ/T164执行。pH、Eh、DO、水温等不稳定项目应在现场测定。

8.3.4.1 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是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查明含水层特征和获取预测评价中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工作。

8.3.4.2 除一级评价应进行必要的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外,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资料缺少的地区,二级、三级评价也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

8.3.4.3 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土化学分析以及室内外测试、试验等手段开展,具体参见相关标准与规范。

8.3.4.4 环境水文地质试验项目通常有抽水试验、注水试验、渗水试验、浸溶试验及土柱淋滤试验等,有关试验原则与方法参见附录C。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可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和资料掌握情况选用。

8.3.4.5 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时,除采用常规方法外,还可采用其他辅助方法配合勘察。

8.4.1.1 GB/T14848和有关法规及当地的环保要求是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基本依据。对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对于不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如GB3838、 GB 5749、DZ/T 0290 等)进行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应进行统计分析,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检出率和超标率等。 8.4.1.2 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应采用标准指数法。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因子已超标,标准指数越大,超标越严重。标准指数计算公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a) 对于评价标准为定值的水质因子,其标准指数计算方法见公式(2):

Pi=CiCsiP_i = \frac{C_i}{C_{si}}

式中:PiP_i——第 i 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量纲为 1; CiC_i——第 i 个水质因子的监测浓度值,mg/L; CsiC_{si}——第 i 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浓度值,mg/L。 b) 对于评价标准为区间值的水质因子(如 pH),其标准指数计算方法见公式(3)、公式(4):

PpH=7.0pH7.0pHsdpH7 时P_{pH} = \frac{7.0 - pH}{7.0 - pH_{sd}} \qquad pH \leq 7 \text{ 时} PpH=pH7.0pHsu7.0pH>7 时P_{pH} = \frac{pH - 7.0}{pH_{su} - 7.0} \qquad pH > 7 \text{ 时}

式中:PpHP_{pH}——pH 的标准指数,量纲为 1; pH——pH 的监测值; pH_{su}——标准中 pH 的上限值。 pH_{sd}——标准中 pH 的下限值;

对于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和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分析包气带污染状况。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段应选取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的关键时段,至少包括污染发生后 100d、1 000d,服务年限或者能反映特征因子迁移规律的其他重要的时间节点。

预测因子应包括: a) 根据 5.3.2 识别出的特征因子,按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类别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别中的各项因子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排序,分别取标准指数最大的因子作为预测因子; b) 现有工程已经产生的且改、扩建后将继续产生的特征因子,改、扩建后新增加的特征因子; c) 污染场地已查明的主要污染物,按照 a) 筛选预测因子; d) 国家或地方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源强的确定应充分结合工程分析。 a) 正常状况下,预测源强应结合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相关设计规范确定,如 GB 50141、GB 50268 等; b) 非正常状况下,预测源强可根据地下水环境保护设施或工艺设备的系统老化或腐蚀程度等设定。

a)污染物的排放对地下水流场没有明显的影响; b)调查评价区内含水层的基本参数(如渗透系数、有效孔隙度等)不变或变化很小。

a)二者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水动力场条件相似; b)二者的工程类型、规模及特征因子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具有相似性。

根据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对边界性质、介质特征、水流特征和补径排等条件进行概化。

污染源概化包括排放形式与排放规律的概化。根据污染源的具体情况,排放形式可以概化为点源、线源、面源;排放规律可以概化为连续恒定排放或非连续恒定排放以及瞬时排放。

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含水层渗透系数、给水度等预测所需参数初始值的获取应以收集评价范围内已有水文地质资料为主,不满足预测要求时需通过现场试验获取。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与调查评价范围一致。

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时,可采用以下判据评价水质能否满足标准的要求。

a) 建设项目各个不同阶段,除场界内小范围以外地区,均能满足GB/T 14848或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 b) 在建设项目实施的某个阶段,有个别评价因子出现较大范围超标,但采取环保措施后,可满足GB/T 14848或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

a) 新建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改、扩建项目已经排放的及将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评价范围内地下水中已经超标的; b) 环保措施在技术上不可行,或在经济上明显不合理的。

提出的污染防控对策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提出需要增加或完善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

主要包括提出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污染防控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11.2.2.1 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

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防控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a)已颁布污染控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水平防渗技术要求按照相应标准或规范执行,如 GB 16889、GB 18597、GB 18598、GB 18599、GB/T 50934 等; b)未颁布相关标准的行业,应根据预测结果和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防渗技术要求;或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表 7 提出防渗技术要求。其中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 5 和表 6 进行相关等级的确定。

表 5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主要特征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

表 6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

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Mb1.0m, K1.0×106cm/sMb \geq 1.0m,\ K \leq 1.0 \times 10^{-6} \text{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0.5mMb0.5m \leq Mb Mb \geq 1.0m,\ 1.0 \times 10^{-6} \text{cm/s} < K \leq 1.0 \times 10^{-4} \text{cm/s} $,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

注:MbMb:岩土层单层厚度。
KK:渗透系数。 表7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防渗分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污染物类型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易—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0×107Mb \geq 6.0m,\ k \leq 1.0 \times 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
重点防渗区中—强
一般防渗区中—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0×107Mb \geq 1.5m,\ k \leq 1.0 \times 10^7cm/s;或参照GB 16889执行
一般防渗区易—难其他类型
一般防渗区中—强其他类型一般地面硬化
简单防渗区中—强其他类型一般地面硬化

11.2.2.2 对难以采取水平防渗的建设项目场地,可采用垂向防渗为主、局部水平防渗为辅的防控措施。

11.2.2.3 根据非正常状况下的预测评价结果,在建设项目服务年限内个别评价因子超标范围超出厂界时,应提出优化总图布置的建议或地基处理方案。

11.3.2.1 跟踪监测点数量要求:

a)一级、二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3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上、下游各布设1个。一级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总图布置基础之上,结合预测评价结果和应急响应时间要求,在重点污染风险源处增设监测点; b)三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1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下游布置1个。

11.3.2.2 明确跟踪监测点的基本功能,如背景值监测点、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等,必要时,明确跟踪监测点兼具的污染控制功能。

11.3.2.3 根据环境管理对监测工作的需要,提出有关监测机构、人员及装备的建议。

11.3.3.1 编制跟踪监测报告,明确跟踪监测报告编制的责任主体。跟踪监测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

a)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 b)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跑冒滴漏记录、维护记录。 11.3.3.2 信息公开计划应至少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值。

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

概述调查评价区及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环境现状。

给出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明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直接影响。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建设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优化调整建议或方案。

结合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明确给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否可接受的结论。

(规范性附录)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
A 水利A 水利A 水利A 水利A 水利A 水利A 水利
1、水库库容 1 000 万 m3m^3 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II类IV类
2、灌区工程新建 5 万亩及以上;改造 30 万亩及以上其他再生水灌溉工程III类,其余IV类IV类
3、引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天然年径流量 1/4 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II类IV类
4、防洪治涝工程新建大中型其他III类IV类
5、河湖整治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II类IV类
6、地下水开采工程日取水量 1 万 m3m^3 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II类IV类
B 农、林、牧、渔、海洋B 农、林、牧、渔、海洋B 农、林、牧、渔、海洋B 农、林、牧、渔、海洋B 农、林、牧、渔、海洋B 农、林、牧、渔、海洋B 农、林、牧、渔、海洋
7、农业垦殖5 000 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V类IV类
8、农田改造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V类IV类
9、农产品基地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V类IV类
10、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全部IV类IV类
11、经济林基地项目原料林基地其他IV类IV类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
12、森林采伐工程全部IV类
13、防沙治沙工程全部IV类
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II类
15、淡水养殖工程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V类
16、海水养殖工程用海面积3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V类
17、海洋人工鱼礁工程固体物质投放量5000m3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V类
18、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堤坝工程围填海工程;长度0.5km及以上的海上堤坝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V类IV类
19、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工程全部IV类
20、跨海桥梁工程全部IV类
21、海底隧道、管道、电(光)缆工程全部IV类
C 地质勘查C 地质勘查C 地质勘查C 地质勘查C 地质勘查C 地质勘查C 地质勘查
22、基础地质勘查全部IV类
2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全部IV类
24、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包括勘探活动)全部IV类
D 煤炭D 煤炭D 煤炭D 煤炭D 煤炭D 煤炭D 煤炭
25、煤层气开采年生产能力1亿m3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水力压裂工艺II类,其余III类IV类
26、煤炭开采全部煤矸石转运场II类,其余III类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
27、洗选、配煤全部III类
28、煤炭储存、集运全部IV类
29、型煤、水煤浆生产全部III类
E 电力E 电力E 电力E 电力E 电力E 电力E 电力
30、火力发电(包括热电)除燃气发电工程外的燃气发电灰场 II 类,其余 III类IV类
31、水力发电总装机 1 000 kW 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II类IV类
32、生物质发电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或气化发电;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III类IV类
33、综合利用发电利用矸石、油页岩、石油焦等发电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层气)发电III类IV类
34、其他能源发电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 5 万 kW 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并网光伏发电;其他风力发电IV类IV类
35、送(输)变电工程500 kV 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330 kV 及以上其他(不含 100 kV 以下)IV类IV类
36、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工程全部IV类
F 石油、天然气F 石油、天然气F 石油、天然气F 石油、天然气F 石油、天然气F 石油、天然气F 石油、天然气
37、石油开采全部I 类
38、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全部II类
39、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总容量 20 万 m3及以上;地下洞库其他I 类地下储罐 I 类,其余 II 类
40、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地下气库其他IV类IV类
41、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200 km 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油 II类,气III类油 II类,气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
天然气管线)IV类
G 黑色金属G 黑色金属G 黑色金属G 黑色金属G 黑色金属G 黑色金属G 黑色金属
42、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排土场、尾矿库I 类,选矿厂II 类,其余IV类
43、炼铁、球团、烧结全部焦化I 类,其余IV类
44、炼钢全部IV类
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全部锰、铬冶炼I 类,铁合金制造III类
46、压延加工年产50万t及以上的冷轧其他II类III类
H 有色金属H 有色金属H 有色金属H 有色金属H 有色金属H 有色金属H 有色金属
47、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排土场、尾矿库I 类,选矿厂II 类,其余III类
48、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全部I类
49、合金制造全部III类
50、压延加工全部IV类
I 金属制品I 金属制品I 金属制品I 金属制品I 金属制品I 金属制品I 金属制品
51、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其他III类IV类
52、金属铸件年产10万t及以上其他III类IV类
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III类IV类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
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54、土砂石开采年采10万m3及以上;海砂开采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V类IV类
55、化学矿采选全部I类
56、采盐井盐湖盐、海盐III类IV类
57、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全部III类
58、水泥制造全部IV类
59、水泥粉磨站年产100万t及以上其他IV类IV类
6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全部IV类
61、石灰和石膏制造全部IV类
62、石材加工全部IV类
63、人造石制造全部IV类
64、砖瓦制造全部IV类
65、玻璃及玻璃制品日产玻璃500t及以上其他IV类IV类
66、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年产玻璃纤维3万t及以上其他IV类IV类
67、陶瓷制品年产建筑陶瓷100万m3及以上;年产卫生陶瓷150万件及以上;年产日用陶瓷250万件及以上其他III类IV类
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石棉制品;年产岩棉5000t及以上其他IV类IV类
6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石墨、碳素其他III类IV类
70、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全部IV类
K 机械、电子K 机械、电子K 机械、电子K 机械、电子K 机械、电子K 机械、电子K 机械、电子
7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III类IV类
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机车、车辆、动车组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其他III类IV类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
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
73、汽车、摩托车制造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其他III类IV类
74、自行车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III类IV类
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拆船、修船其他III类IV类
76、航空航天器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III类IV类
77、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III类IV类
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电池制造(无汞干电池除外)其他(仅组装的除外)III类IV类
7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III类IV类
80、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II类III类
82、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等电子专用材料全部IV类
83、电子配件组装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有机溶剂清洗工艺III类,其余IV类
L 石化、化工L 石化、化工L 石化、化工L 石化、化工L 石化、化工L 石化、化工
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全部天然气净化做燃料III类,其余I类
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I类III类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
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等制造
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II 类IV类
87、焦化、电石全部I 类
88、煤炭液化、气化全部I 类
89、化学品输送管线全部地面以下II类,地面以上III类
M 医药M 医药M 医药M 医药M 医药M 医药M 医药
9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全部I 类
91、单纯药品分装、复配全部IV类
92、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有提炼工艺的其他III类IV类
93、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全部IV类
N 轻工N 轻工N 轻工N 轻工N 轻工N 轻工N 轻工
94、粮食及饲料加工年加工25万t及以上;有发酵工艺的其他III类IV类
95、植物油加工年加工油料30万t及以上的制油加工;年加工植物油10万t及以上的精炼加工其他(单纯分装和调和除外)III类IV类
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全部III类
97、制糖、糖制品加工原糖生产其他III类IV类
98、屠宰年屠宰10万头畜类(或100万只禽类)及以上其他III类IV类
99、肉禽类加工年加工2万t及以上IV类
100、蛋品加工
101、水产品加工年加工10万t及以上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年加工10万~2万IV类IV类
行业类别环评类别环评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
t(含);年加工2万t以下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102、食盐加工全部III类
103、乳制品加工年加工20万t及以上其他IV类IV类
104、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味精、柠檬酸、赖氨酸、淀粉、淀粉糖等制造其他(单纯分装除外)III类IV类
105、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有发酵工艺的其他III类IV类
106、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原汁生产其他III类IV类
107、其他食品制造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IV类
108、卷烟年产30万箱及以上其他IV类IV类
10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III类IV类
110、人造板制造年产20万m3及以上其他IV类IV类
111、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或喷漆工艺的III类
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全部II类
113、纸制品有化学处理工艺的III类
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全部II类
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有电镀工艺的其他II类IV类
117、工艺品制造有电镀工艺的有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III类IV类
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其他皮革I类,其余III类IV类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
0 纺织化纤0 纺织化纤0 纺织化纤0 纺织化纤0 纺织化纤0 纺织化纤0 纺织化纤
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单纯纺丝II 类IV类
120、纺织品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I 类III类
121、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年加工100万件及以上III类IV类
122、鞋业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IV类
P 公路P 公路P 公路P 公路P 公路P 公路P 公路
123、公路新建、扩建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1 km 及以上的独立隧道;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主桥长度1 km 及以上的独立桥梁(均不含公路维护)其他(配套设施、公路维护除外)加油站 II 类,其余IV类IV类
Q 铁路Q 铁路Q 铁路Q 铁路Q 铁路Q 铁路Q 铁路
124、新建铁路全部机务段III类,其余IV类
125、改建铁路200 km 及以上的电气化改造;增建100 km 及以上的铁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机务段III类,其余IV类IV类
126、枢纽大型枢纽其他涉及维修III类,其余IV类IV类
R 民航机场R 民航机场R 民航机场R 民航机场R 民航机场R 民航机场R 民航机场
127、机场新建;迁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飞行区扩建其他地下油库 I 类,地上油库 II 类,其余IV类IV类
128、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供油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供油工程II类,其余IV类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
S 水运S 水运S 水运S 水运S 水运S 水运S 水运
129、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II类
130、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1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港口;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V类IV类
131、集装箱专用码头单个泊位3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单个泊位3万吨级及以上的海港;涉及危险品、化学品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涉及危险品、化学品、环境敏感区的II类,其余IV类IV类
132、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V类IV类
133、铁路轮渡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V类IV类
134、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航道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防波堤、船闸、通航建筑物其他IV类IV类
135、航电枢纽工程全部IV类
136、中心渔港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V类IV类
T 城市交通设施T 城市交通设施T 城市交通设施T 城市交通设施T 城市交通设施T 城市交通设施T 城市交通设施
137、轨道交通全部机务段III类,其余IV类
138、城市道路新建、扩建快速路、主干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扩建次干路其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加油站III类,其余IV类IV类
139、城市桥梁、隧道1km及以上的独立隧道或独立桥梁;立交桥其他(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除外)IV类IV类
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40、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煤气生产煤气供应IV类IV类
141、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全部IV类
14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t/h(不含)以上其他IV类IV类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
143、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全部IV类IV类
144、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日处理10万t及以上其他II类III类
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部I类
146、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全部IV类IV类
147、管网建设全部IV类IV类
148、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部IV类IV类
149、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项目I类,其余II类
150、粪便处置工程日处理50t及以上IV类IV类
15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全部I类
152、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全部一类固废III类,二类固废II类
153、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全部III类
154、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其他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I类,其余III类III类
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其他危废I类,其余III类IV类
15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5万m2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V类IV类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57、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建筑面积5万m2及以上;有实验室的学校IV类IV类
行业类别环评类别报告书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
(不含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
158、医院新建、扩建其他三甲为III类,其余IV类IV类
159、专科防治院(所、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传染性疾病的专科III类,其余IV类IV类
16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II类IV类
161、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全部IV类
162、疗养院、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万m2m^2及以上IV类
163、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其他III类IV类
164、研发基地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其他III类IV类
165、动物医院全部IV类
166、体育场、体育馆占地面积2.2万m2m^2及以上IV类
167、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高尔夫球场其他II类IV类
168、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占地面积3万m2m^2及以上IV类
169、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占地40万m2m^2及以上其他IV类IV类
170、旅游开发缆车、索道建设;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其他IV类IV类
171、影视基地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V类IV类
172、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V类
173、胶片洗印厂全部III类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书报告表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
174、批发、零售市场营业面积5 000 m2m^2及以上IV类
175、餐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IV类
176、娱乐场所营业面积1 000 m2m^2及以上IV类
177、洗浴场所营业面积1 000 m2m^2及以上IV类
178、II类社区服务项目
179、驾驶员训练基地全部IV类
180、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车位2 000个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V类
181、长途客运站新建IV类
182、加油、加气站全部加油站II类,加气站IV类
183、洗车场营业面积1 000 m2m^2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II类
184、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 000 m2m^2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II类
185、殡仪馆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IV类IV类
186、陵园、公墓涉及环境敏感区的IV类

注:本表未提及的行业,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后较本表行业类别发生变化的行业,应根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参照相近行业分类,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进行分类。

(资料性附录)

水文地质参数经验值表

表 B.1 渗透系数经验值表

岩性名称主要颗粒粒径(mm)渗透系数(m/d)渗透系数(cm/s)
轻亚黏土0.05~0.15.79 \times 10^{-5}~1.16 \times 10^{-4}
亚黏土0.1~0.251.16 \times 10^{-4}~2.89 \times 10^{-4}
黄土0.25~0.52.89 \times 10^{-4}~5.79 \times 10^{-4}
粉土质砂0.5~1.05.79 \times 10^{-4}~1.16 \times 10^{-3}
粉砂0.05~0.11.0~1.51.16 \times 10^{-3}~1.74 \times 10^{-3}
细砂0.1~0.255.0~105.79 \times 10^{-3}~1.16 \times 10^{-2}
中砂0.25~0.510.0~251.16 \times 10^{-2}~2.89 \times 10^{-2}
粗砂0.5~1.025~502.89 \times 10^{-2}~5.78 \times 10^{-2}
砾砂1.0~2.050~1005.78 \times 10^{-2}~1.16 \times 10^{-1}
圆砾75~1508.68 \times 10^{-2}~1.74 \times 10^{-1}
卵石100~2001.16 \times 10^{-1}~2.31 \times 10^{-1}
块石200~5002.31 \times 10^{-1}~5.79 \times 10^{-1}
漂石500~10005.79 \times 10^{-1}~1.16 \times 10^{0}

表 B.2 松散岩石给水度参考值

岩石名称给水度变化区间平均给水度
砾砂0.20-0.350.25
粗砂0.20-0.350.27
中砂0.15-0.320.26
细砂0.10-0.280.21
粉砂0.05-0.190.18
亚黏土0.03-0.120.07
黏土0.00-0.050.02

(资料性附录)

环境水文地质试验方法简介

抽水试验:目的是确定含水层的导水系数、渗透系数、给水度、影响半径等水文地质参数,也可以通过抽水试验查明某些水文地质条件,如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及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以及边界性质和强径流带位置等。 根据要解决的问题,可以进行不同规模和方式的抽水试验。单孔抽水试验只用一个井抽水,不另设置观测孔,取得的数据精度较差;多孔抽水试验是用一个主孔抽水,同时配置若干个监测水位变化的观测孔,以取得比较准确的水文地质参数;群井开采试验是在某一范围内用大量生产井同时长期抽水,以查明群井采水量与区域水位下降的关系,求得可靠的水文地质参数。 为确定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抽水试验,有稳定流抽水和非稳定流抽水两类。前者要求试验结束以前抽水流量及抽水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位达到稳定不变。后者则只要求抽水流量保持定值而水位不一定达到稳定,或保持一定的水位降深而允许流量变化。具体的试验方法可参见 GB 50027。

注水试验:目的与抽水试验相同。当钻孔中地下水位埋藏很深或试验层透水不含水时,可用注水试验代替抽水试验,近似地测定该岩层的渗透系数。在研究地下水人工补给或废水地下处置时,常需进行钻孔注水试验。注水试验时可向井内定流量注水,抬高井中水位,待水位稳定并延续到一定时间后,可停止注水,观测恢复水位。 由于注水试验常常是在不具备抽水试验条件下进行的,故注水井在钻进结束后,一般都难以进行洗井(孔内无水或未准备洗井设备)。因此,用注水试验方法求得的岩层渗透系数往往比抽水试验求得的值小得多。

渗水试验:目的是测定包气带渗透性能及防污性能。渗水试验是一种在野外现场测定包气带土层垂向渗透系数的简易方法,在研究大气降水、灌溉水、渠水等对地下水的补给时,常需要进行此种试验。 试验时在试验层中开挖一个截面积为 0.30.5 m20.3 \sim 0.5\ m^2 的方形或圆形试坑,不断将水注入坑中,并使坑底的水层厚度保持一定(一般为 10 cm10\ cm 厚),当单位时间注入水量(即包气带岩层的渗透流量)保持稳定时,可根据达西渗透定律计算出包气带土层的渗透系数。

浸溶试验:目的是为了查明固体废弃物受雨水淋滤或在水中浸泡时,其中的有害成分转移到水中,对水体环境直接形成的污染或通过地层渗漏对地下水造成的间接影响。 有关固体废弃物的采样、处理和分析方法,可参照执行关于固体废弃物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或技术文件。

土柱淋滤试验:目的是模拟污水的渗入过程,研究污染物在包气带中的吸附、转化、自净机制,确定包气带的防护能力,为评价污水渗漏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提供依据。 试验土柱应在评价场地有代表性的包气带地层中采取。通过滤出水水质的测试,分析淋滤试验过程中污染物的迁移、累积等引起地下水水质变化的环境化学效应的机理。 试剂的选取或配制,宜采取评价工程排放的污水做试剂。对于取不到污水的拟建项目,可取生产工艺相同的同类工程污水替代,也可按设计提供的污水成分和浓度配制试剂。如果试验目的是为了确定污水排放控制要求,需要配制几种浓度的试剂分别进行试验。

(资料性附录)

常用地下水评价预测模型

D. 1 地下水溶质运移解析法

D. 1. 1 应用条件

求解复杂的水动力弥散方程定解问题非常困难,实际问题中多靠数值方法求解。但可以用解析解对照数值解法进行检验和比较,并用解析解去拟合观测资料以求得水动力弥散系数。

D. 1. 2 预测模型

D. 1. 2. 1 一维稳定流动一维水动力弥散问题

D. 1. 2. 1. 1 一维无限长多孔介质柱体,示踪剂瞬时注入

C(x, t) = \frac{m/w}{2 n_e \sqrt{\pi D_L t}} e^{-\frac{(x-ut)^2}{4 D_L t}} $$ (D.1) 式中:$ x $——距注入点的距离,m; $ t $——时间,d; $ C(x, t) $——t时刻x处的示踪剂质量浓度,g/L; $ m $——注入的示踪剂质量,kg; $ w $——横截面面积,$ m^2 $; $ u $——水流速度,m/d; $ n_e $——有效孔隙度,量纲为1; $ D_L $——纵向弥散系数,$ m^2/d $; $ \pi $——圆周率。 D. 1. 2. 1. 2 一维半无限长多孔介质柱体,一端为定浓度边界

\frac{C}{C_0} = \frac{1}{2} \operatorname{erfc}(\frac{x-ut}{2\sqrt{D_L t}}) + \frac{1}{2} e^{ux/D_L} \operatorname{erfc}(\frac{x+ut}{2\sqrt{D_L t}})

式中:$ x $——距注入点的距离,m; $ t $——时间,d; $ C(x, t) $——t时刻x处的示踪剂质量浓度,g/L; $ C_0 $——注入的示踪剂浓度,g/L; $ u $——水流速度,m/d; $ D_L $——纵向弥散系数,$ m^2/d $; $ \operatorname{erfc}() $——余误差函数。 D.1.2.2 一维稳定流动二维水动力弥散问题 D.1.2.2.1 瞬时注入示踪剂——平面瞬时点源

C(x, y, t) = \frac{m_M / M}{4 \pi n_e t \sqrt{D_L D_T}} e^{-\left[ \frac{(x-ut)^2}{4 D_L t} + \frac{y^2}{4 D_T t} \right]}

式中:$ x, y $——计算点处的位置坐标; $ t $——时间,d; $ C(x, y, t) $——t 时刻点 x, y 处的示踪剂质量浓度,g/L; $ M $——承压含水层的厚度,m; $ m_M $——长度为 M 的线源瞬时注入的示踪剂质量,kg; $ u $——水流速度,m/d; $ n_e $——有效孔隙度,量纲为 1; $ D_L $——纵向弥散系数,m²/d; $ D_T $——横向 y 方向的弥散系数,m²/d; $ \pi $——圆周率。 D.1.2.2.2 连续注入示踪剂——平面连续点源

C(x, y, t) = \frac{m_t}{4 \pi M n_e \sqrt{D_L D_T}} e^{\frac{xu}{2 D_L}} \left[ 2 K_0(\beta) - W\left( \frac{u^2 t}{4 D_L}, \beta \right) \right]

\beta = \sqrt{\frac{u^2 x^2}{4 D_L^2} + \frac{u^2 y^2}{4 D_L D_T}}

式中:$ x, y $——计算点处的位置坐标; $ t $——时间,d; $ C(x, y, t) $——t 时刻点 x, y 处的示踪剂质量浓度,g/L; $ M $——承压含水层的厚度,m; $ m_t $——单位时间注入示踪剂的质量,kg/d; $ u $——水流速度,m/d; $ n_e $——有效孔隙度,量纲为 1; $ D_L $——纵向弥散系数,m²/d; $ D_T $——横向 y 方向的弥散系数,m²/d; $ \pi $——圆周率; $ K_0(\beta) $——第二类零阶修正贝塞尔函数; $ W\left( \frac{u^2 t}{4 D_L}, \beta \right) $——第一类越流系统井函数。 数值法可以解决许多复杂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开发利用条件下的地下水资源评价问 题,并可以预测各种开采方案条件下地下水位的变化,即预报各种条件下的地下水状态。但不适用于管道流(如岩溶暗河系统等)的模拟评价。 D.2.2.1 地下水水流模型 对于非均质、各向异性、空间三维结构、非稳定地下水流系统: a)控制方程

\mu_s \frac{\partial h}{\partial t} = \frac{\partial}{\partial x}\left(K_x \frac{\partial h}{\partial x}\right) + \frac{\partial}{\partial y}\left(K_y \frac{\partial h}{\partial y}\right) + \frac{\partial}{\partial z}\left(K_z \frac{\partial h}{\partial z}\right) + W

(D.6) 式中:$ \mu_s $——贮水率,1/m; $ h $——水位,m; $ K_x, K_y, K_z $——分别为x,y,z方向上的渗透系数,m/d; $ t $——时间,d; $ W $——源汇项,$ m^3/d $。 b)初始条件

h(x, y, z, t) = h_0(x, y, z) \quad (x, y, z) \in \Omega, t = 0

(D.7) 式中:$ h_0(x, y, z) $——已知水位分布; $ \Omega $——模型模拟区。 c)边界条件 1)第一类边界

h(x, y, z, t)\Big|_{\Gamma_1} = h(x, y, z, t) \quad (x, y, z) \in \Gamma_1, t \geq 0

(D.8) 式中:$ \Gamma_1 $——一类边界; $ h(x, y, z, t) $——一类边界上的已知水位函数。 2)第二类边界

k \frac{\partial h}{\partial n}\Big|_{\Gamma_2} = q(x, y, z, t) \quad (x, y, z) \in \Gamma_2, t > 0

(D.9) 式中:$ \Gamma_2 $——二类边界; $ k $——三维空间上的渗透系数张量; $ \vec{n} $——边界$ \Gamma_2 $的外法线方向; $ q(x, y, z, t) $——二类边界上已知流量函数。 3)第三类边界

\left[ k(h - z) \frac{\partial h}{\partial n} + \alpha h \right]_{\Gamma_3} = q(x, y, z)

式中:$ \alpha $ ——已知函数; $ \Gamma_3 $ ——三类边界; $ k $ ——三维空间上的渗透系数张量; $ \vec{n} $ ——边界$ \Gamma_3 $ 的外法线方向; $ q(x, y, z) $——三类边界上已知流量函数。 D.2.2.2 地下水水质模型 水是溶质运移的载体,地下水溶质运移数值模拟应在地下水水流场模拟基础上进行。因此,地下水溶质运移数值模型包括水流模型(见 D.2.2.1)和溶质运移模型两部分。 a)控制方程

R \theta \frac{\partial C}{\partial t} = \frac{\partial}{\partial x_i} \left( \theta D_{ij} \frac{\partial C}{\partial x_j} \right) - \frac{\partial}{\partial x_i} (\theta v_i C) - W C_s - W C - \lambda_1 \theta C - \lambda_2 \rho_b \overline{C}

式中:$ R $——迟滞系数,量纲为 1,$ R = 1 + \frac{\rho_b}{\theta} \frac{\partial \overline{C}}{\partial C} $; $ \rho_b $——介质密度,kg/(dm)^3; $ \theta $——介质孔隙度,量纲为 1; $ C $——组分的质量浓度,g/L; $ \overline{C} $——介质骨架吸附的溶质质量分数,g/kg; $ t $——时间,d; $ x, y, z $——空间位置坐标,m; $ D_{ij} $——水动力弥散系数张量,m^2/d; $ v_i $——地下水渗流速度张量,m/d; $ W $——水流的源和汇,1/d; $ C_s $——组分的浓度,g/L; $ \lambda_1 $——溶解相一级反应速率,1/d; $ \lambda_2 $——吸附相反应速率,1/d。 b)初始条件

C(x, y, z, t) = C_0(x, y, z) \qquad (x, y, z) \in \Omega_1, t = 0 \tag{D.12}

式中:$ c_0(x, y, z) $——已知浓度分布; $ \Omega $——模型模拟区域。 c)定解条件 1)第一类边界——给定浓度边界

C(x, y, z, t)\Big|_{\Gamma_1} = c(x, y, z, t) \qquad (x, y, z) \in \Gamma_1, t \geq 0 \tag{D.13}

式中:$ \Gamma_1 $——表示给定浓度边界; $ c(x, y, z, t) $——定浓度边界上的浓度分布。 2)第二类边界——给定弥散通量边界

\theta D_{ij} \frac{\partial C}{\partial x_j}\Bigg|_{\Gamma_2} = f_i(x, y, z, t) \qquad (x, y, z) \in \Gamma_2, t \geq 0 \tag{D.14}

式中:$ \Gamma_2 $——通量边界; $ f_i(x, y, z, t) $——边界 $ \Gamma_2 $ 上已知的弥散通量函数。 3)第三类边界——给定溶质通量边界

(\theta D_{ij} \frac{\partial C}{\partial x_j} - q_i C)\Bigg|_{\Gamma_3} = g_i(x, y, z, t) \qquad (x, y, z) \in \Gamma_3, t \geq 0 \tag{D.15}

式中:$ \Gamma_3 $——混合边界; $ g_i(x, y, z, t) $——$ \Gamma_3 $上已知的对流—弥散总的通量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