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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1218-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218—202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planning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Comprehensive river basin planning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1-12-08 发布 2022-03-01 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前言 ................................................................................................................................. ii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流域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原则、工作程序、重点内容、主要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12月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

本标准规定了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原则、工作程序、重点内容、主要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流域综合规划(含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流域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T 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 1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 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23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HJ 627生物遗传资源经济价值评价技术导则
HJ 1172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质量评估
SL/T 278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SL/T 793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

HJ 13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分水线所包围的汇水或集水区域。 统筹研究一个流域范围内与水相关的各项开发、治理、保护与管理任务的水利规划。 流域生态系统形成和所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条件与效用,通常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防风固沙、洪水调蓄、产品提供等。 3.4 重要生境 important habitat 重要生物物种或群落赖以生存和繁衍的法定保护或具有特殊意义的生态空间,通常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以及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等。

3.5 生态流量 ecological water flow 为了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需要保留在河湖内满足生态用水需求的流量(水量、水位)及其过程。

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导向,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社会环境效益,统筹流域治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提出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推动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为规划综合决策和实施提供依据。

评价应及早介入规划编制工作,并与规划前期研究和方案编制、论证、审定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充分互动,吸纳各方意见,优化规划方案。

评价应充分衔接已发布实施的“三线一单”成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结合评价结果进一步提出流域环境保护要求及细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建议,指导流域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支流下层位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实现流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系统衔接和协同管理。

评价应科学统筹水陆、江湖、河海,以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系统考虑流域开发、治理、利用、保护和管理任务与流域内各生态环境要素的关系,重点关注规划实施对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累积性影响。

评价内容和深度应与规划的层级、详尽程度协调一致,与规划涉及流域和区域的环境管理要求相适应,并依据不同层级规划的决策需求,提出相应的宏观决策建议以及具体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流域整体性保护。

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流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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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流程图

介绍规划沿革及编制背景,结合图、表梳理分析规划的时限、范围、定位、目标、控制性指标,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防洪、治涝、灌溉、城乡供水、水力发电、航运等各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的布局、任务、规模、建设方式、时序安排等,梳理规划近远期实施意见。对于规划涉及的重大工程(如大型水库和控制性工程、水力发电工程、跨流域调水工程、大型灌区和重要灌区工程、航运枢纽工程等),说明其性质、任务、规模等基本情况。

分析规划方案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上层位规划、同层位规划、功能区划、“三线一单”等的符合性和协调性,明确在空间布局、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风险防范要求等方面的冲突和矛盾。阐述综合规划与各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之间在目标、任务、规模等方面的冲突和矛盾。

调查流域水资源总量、时空分布、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现状及变化趋势,主要控制断面的水文特征和生态流量保障程度等,明确流域开发利用导致的水文情势变化及相应的流域生态环境问题。

调查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和重要湖库富营养化状况,明确流域主要水环境问题及成因。水污染严重的流域应关注污染源和沉积物状况,涉及水温改变的河流应调查水库及河流水温沿程变化,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且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还应调查水文地质条件、地表与地下水补径排关系、地下水水位水质、环境地质问题等。

明确流域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生境的分布、范围、保护要求及其与治理开发利用河段、主要控制断面的位置关系,调查流域内水生、陆生生物的种类、组成和分布,重点调查珍稀、 濒危、特有野生动植物、水生生物和保护鱼类的资源分布、生态习性、重要生境及其保护现状等。评价流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状况、生物多样性现状及空间分布,分析流域生态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成因,明确流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梳理流域开发、利用和保护历程或上一轮规划的实施情况,调查上一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及效果,分析流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和现状生态环境问题与流域开发、治理和保护的关系,提出需重点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根据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对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管控目标,明确提出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

识别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防洪、治涝、灌溉、城乡供水、水力发电、航运等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实施对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途径、方式,以及影响性质、范围和程度,重点判识可能造成的累积性、整体性等重大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风险,明确受规划实施影响显著的资源、生态、环境要素。

以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根据流域和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管控目标,明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

根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综合考虑流域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关键因子、主要影响和突出问题,从生态安全维护、环境质量改善、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建立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基准年及不同评价时段的环境目标值、评价指标值及确定依据。评价指标参见附录 A。

分析规划所包含的各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实施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和效率、水资源量及时空分配、主要控制断面水文情势的累积、整体影响。依据河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流量(水位)及过程需求,分析规划确定的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的保障程度。

结合水文情势变化,评价规划实施对流域水环境的累积、整体影响,明确主要控制断面水环境质量的变化能否满足环境目标要求,分析主要水环境问题的变化趋势。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且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应分析补径排关系及水位变化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预测流域水文水资源变化对陆生和水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的累积、整体影响,评价规划实施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影响,重点分析对珍稀濒危特有野生动植物、水生生物和重要经济价值鱼类的重要生境及河(湖)滨带、江河湖海交汇区的影响,评价规划实施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生境的保护和管控要求,明确主要生态问题的变化趋势。

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主要生态风险,明确生态风险特征、潜在生态损失或其它风险后果,以及主要受体或敏感目标的风险可接受性,关注气候变化背景下流域面临的潜在风险及规划提出的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对策措施的环境可行性。

在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分析规划实施后重要河段水资源量与用水量、控制断面水环境质量的变化,围绕设定的规划开发情景评估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对规划实施的承载状态及其变化趋势。

推动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开展论证。

衔接“三线一单”、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结合流域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明确需优先保护、重点保护、治理修复的水陆域及禁止、限制开发的河段或岸线,围绕开发建设任务提出流域环境保护要求及细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建议。对流域内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其他支流,根据具体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还应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要求。

HJ 1218—2021

a)以图、表形式给出需重点监测和评价的资源生态环境要素、重要河段、控制断面、具体监测项目及评价指标,以及相应的监测点位、频次。 b)提出分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等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明确分析和评价不良生态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有效性的监测要求和评价准则。 c)针对规划实施对流域生态环境的阶段性综合影响,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执行效果以及后续规划实施调整建议等,明确跟踪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对流域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支流下层位规划或规划所包含的重大工程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环境影响评价需重点分析、可适当简化的内容。简化要求参照 HJ 130 执行。

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参照 HJ 130 执行,需要保密的规划应按照相关保密规定执行。

评价结论基本要求、内容参照 HJ 130 执行,评价结论应明确以下内容: a)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和环境目标。 b)流域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现状和变化趋势,流域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 c)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及潜在的生态风险,资源环境对规划实施的承载能力及其变化趋势,规划实施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结论。 d)规划协调性分析结论,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社会环境效益。 e)规划定位、任务、布局、规模、建设方式、时序安排、重大工程等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f)流域环境管控要求,预防、减缓和修复补偿等对策措施。 g)对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支流下层位规划及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h)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i)公众意见、会商意见的回复和采纳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要求按 HJ 130 执行,报告书中应包含的成果图件及格式、内容要求见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根据流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定位,针对规划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特征,从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安全维护等方面,筛选适宜的指标并形成评价指标体系。可供选择的评价指标如表A.1所示。评价过程中可根据流域开发利用特点与环境影响特征适当删减或增补评价指标。

表A.1 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环境目标环境要素评价指标指标类别
保障资源高效利用水文水资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a必选
保障资源高效利用水文水资源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标情况b必选
保障资源高效利用水文水资源地下水开采系数c可选
保障资源高效利用水文水资源减脱水河段长度(或持续时间)变化情况d可选
保障资源高效利用水文水资源单位GDP用水量e可选
保障资源高效利用水文水资源流量过程(或入湖流量)变异程度f可选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水环境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g必选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水环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h必选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水环境水功能区达标率i可选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水环境湖(库)营养状态指数j可选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水环境下泄低温水梯级百分比k可选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水环境地下水水质达标率l可选
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生态环境规划方案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m必选
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生态环境水生生物栖息地n必选
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o必选
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生态环境鱼类物种数p必选
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生态环境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q必选
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生态环境自然岸线率r必选
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生态环境河流纵向连通指数s必选
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生态环境湖泊连通指数t可选
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生态环境水源涵养区质量u可选
底栖动物优势种v可选

a指一定时期当地水资源形成的供水总量(包括调出水量)与同期当地水资源总量的比值。 b指河流、湖泊生态流量目标满足程度,当河流、湖泊生态流量目标满足程度≥保证率要求即可认定该断面生态流量目标得到满足。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达标情况采用频次法进行评价,即规划基准年或水平年大于等于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流量(水位)次数与规划基准年或水平年参与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满足情况评价的流量(水位)总次数的比值。 c指流域内地下水开采量与地下水量比值。 d指流域的减脱水河段长度(或发生减脱水的天数)较现状的变化情况,指标值按“增加”“基本稳定”“减少”表述。 e指一定时期流域内平均产生一万元区内生产总值的取用水量,指标值按“逐步下降”“基本不变”“逐步增加”等表征。 指规划基准年或水平年河流(或环湖河流的入湖)控制断面实测/预测月径流量与天然月径流量的平均偏离程度,计算方法参照SL/T 793。当变异程度在[0, 0.2]时,认为流量过程(或入湖流量)的变异小;当变异程度在[0.2, 1.0)时,认为流量过程(或入湖流量)的变异中等;当变异程度在[1.0, +∞)时,认为流量过程(或入湖流量)的变异大。 指规划基准年或水平年某控制断面水质达到其水质目标的次数占总监测次数的比例。 指规划基准年或水平年流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其水质目标的个数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数的百分比。 指流域或重要河段内达标水功能区个数占水功能区总数的百分比。 指湖泊、水库水体富营养化状况,可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TLI)表征,计算方法具体可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指流域内存在分层的下泄低温水梯级占所有梯级的比例。 指地下水水质达到其水质目标的站位个数(或面积)的比例。 指各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布局、规划重大工程选址是否占用流域内生态保护红线,指标值按“占用”“不占用”等表述,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定义参照《关于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指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表征,指流域内涉水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面积占保护地总面积的比例。 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包括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可采用香农-威纳指数(Shannon-Wiener Index)表征,计算方法参照HJ 19。 指自然恢复的土著鱼类物种数,用基准年或规划年物种数占基准值的比值表征。当比值在(80%, 100%)时,认为鱼类物种数“基本稳定”;当比值在(60%, 80%)时,认为鱼类物种数“有所下降”;当比值在[0, 60%)时,认为鱼类物种数“显著下降”。基准值是评价水域曾经达到或者可能达到的最优水平,可按有记录的历史最佳状态、评价水域内未受干扰的水域状态、模型推断或专家判断确定。 指自然恢复的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物种数,用基准年或规划年物种数占基准值的比值表征。当物种数比值在(60%, 100%)时,认为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基本稳定”;当物种数比值在(40%, 60%)时,认为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有所下降”;当物种数比值在[0, 40%)时,认为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显著下降”。重点保护水生生物包括隶属于国家1级和2级保护水生生物、地方保护物种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物种、列入《IUCN物种红色名录》《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国濒危野生动物(鱼类)》《中国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及其他政府或保护组织公布的物种保护名录中的保护物种。基准值是评价水域曾经达到或者可能达到的最优水平,可按有记录的历史最佳状态、评价水域内未受干扰的水域状态、模型推断或专家判断确定。 指天然未开发岸线、经生态修复恢复至自然生态功能的自然岸线长度之和占流域内岸线总长度的比例。 指单位河长闸坝数量(具有生态用水保障及有效过鱼设施的闸坝可不计入)。 指环湖主要入湖河流和出湖河流与湖泊之间的水流畅通程度,用湖泊连通指数表征,计算方法参照SL/T 793。当湖泊连通指数在[80, 100]时,认为湖泊连通性为“顺畅”;当湖泊连通指数在[60, 80)时,认为湖泊连通性为“较顺畅”;当湖泊连通指数在[40, 60)时,认为湖泊连通性为“阻隔”;当湖泊连通指数在[20, 40)时,认为湖泊连通性为“严重阻隔”;当湖泊连通指数在[0, 20)时,认为湖泊连通性为“完全阻隔”。 指根据水源涵养区的植被覆盖度、叶面积指数和总初级生产力计算的综合指数,计算方法参照HJ 1172。 指底栖动物群落中,优势种个体占底栖动物总个体数的比例,用基准年或规划年个体数与基准值的偏离度表征。当偏离度在[0, 12%)时,认为底栖动物优势种“基本稳定”;当偏离度在[12%, 20%)时,认为底栖动物优势种“有所变化”;当偏离度在[20%, +∞)时,认为底栖动物优势种“显著变化”。基准值是评价水域曾经达到或者可能达到的最优水平,可按有记录的历史最佳状态、评价水域内未受干扰的水域状态、模型推断或专家判断确定。

(规范性附录)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图件要求

工作基础底图要求参照 HJ 130 执行。 基础图件精度与规划尺度和精度相匹配,比例尺至少与流域综合规划的比例尺保持一致;评价图件可以结合成果表达的精度要求,在更大的比例尺的底图上描绘,但坐标系和行政区划需要与底图保持一致。

实际工作中根据规划环境影响特点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从表 B.1 中选择相应图件提交。

表 B.1 图件要求

类别图件名称
基础图件规划数据规划范围图、规划空间布局图、各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布局图、规划包含重大工程/具体建设项目分布图
基础图件环境现状和区域规划数据已建/在建重大工程位置图、重要河段/控制断面与环境质量点位图、流域水系分布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分布图、环境敏感区分布图、重要生境分布图、珍稀/濒危野生生物分布图、流域植被分布图、水生生物栖息地(含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分布图、水文地质图
评价图件现状评价成果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区、重要生境、相关规划)空间位置关系图、流域(水系、河段)环境状况现状图、生态系统演变评价结果图、环境质量变化评价结果图
评价图件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各评价时段、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图
评价图件规划优化调整成果规划优化调整成果图
评价图件环境管控成果优先保护/重点保护/治理修复水陆域范围图、禁止/限制开发河段/岸线图、重要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实施范围图、流域生态环境管控成果图
评价图件跟踪评价计划成果监测点位布局图
评价图件其他图件需要说明的其他图件等